我買了一套房子,價值17萬。但賣房人系騙子,他騙得了業主的產權本,并做了一個業主名稱的假身份證。到房管局查檔后,發現產權本沒有問題,我給他全款了,他就跑了,到現在已經半年多了,也沒抓住騙子。請問這個問題怎么解決,我如何要回我的損失。業主是不是要承擔一定的損失,如果打官司的話,我成功的幾率有多大?謝謝
熱心網友
按你所說的事實,成功的幾率沒有。因為你與賣房人之間的合同本身是無效合同。
熱心網友
當然最好是找到騙子,不過以你的情況。業主是負有一定責任的。因為騙子給出了產權證,而且房管局也已經給你登記了。被騙的不只是你。應該還有業主。你贏的幾率是有的。好好找律師咨詢一下。
熱心網友
對方涉嫌詐騙罪,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原業主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在這起案件中其是否有過錯,由于業主也是被欺騙將房產證交于對方,而你在辦理交易過程也未盡到注意審查的責任,除非業主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一般不承擔賠償責任。業主被對方欺騙,應該是與對方比較熟悉,可以通過業主找到對方的線索,便于公安機關破案。
熱心網友
你應該問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