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工作中發現的一個問題,主要涉及一些法律問題,不好講
是呀,罰沒物資到哪里去了,誰也說不清楚,就知道是上繳國庫、財政。應該管好,用好。
罰沒不是用來上繳國庫嗎?保管當然是專人專地,造冊登記,罰沒物品上進行編號。做個一清二楚,一目了然。
設立監管部門,定時清點,罰的與保管的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