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是91年拿結婚證的,當時他們夫妻倆都未到法定婚齡,可由于發證人員的疏忽,順利地給他們發了證。請問:像他們這樣未到法定婚齡卻拿到了"合法"結婚證而且一起生活了十幾年的婚姻是有效的嗎?如若無效,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既然發了證就應該有效如果無效兩人感情很好補辦一下就可以了畢竟一開始錯的不是他們.

熱心網友

當然有效了,即使無效也是有事實婚姻的啊

熱心網友

當然有效,十幾年過去了,都該到結婚的年齡了。如果現在感情破裂的話,就要辦離婚手續了。

熱心網友

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所以他們盡管在一起十幾年了,但從法律角度說,這十幾年是非法同居。他們可以再去民政局辦手續。

熱心網友

當然有效啦,十幾年還無效,那要幾百年才有效啊?就算當時沒有到法定年齡,那只是工作人員的失誤造成的,既然已經領了結婚證那婚姻就有效。國家只規定不到年齡不準結婚,又沒有規定不到法定年齡結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