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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一)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譯文:孫子說:戰(zhàn)爭是國家的大事,它關系著人民的生死和宗廟社稷的存亡,是不可不認真考察了解的。 (二) 故經(jīng)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詭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 譯文:所以,要以如下五個根本方面的因素為基礎,去對敵我雙方的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和評估,從而探索戰(zhàn)爭勝負的情勢。這五個根本方面即: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 四是“將”,五是“法”。所謂“道”,就是要使民眾與君主同心同德,可與君主死生與共而無違疑之心。所謂“天”,就是指晝夜、寒暑與四時節(jié)令的變化。所謂“地”,就是指道路的遠近、地勢之險厄平易、開闊狹窄與高低向背等地理條件。所謂“將”,就是要求將帥要具備智謀、信實、仁愛、勇敢和嚴明等五種品格。所謂“法”,就是指軍隊的組織編制、將吏的職分管理與軍需物資的掌管使用。凡屬上述五個方面的事,身為將帥,都不能不過問。了解這些情況,就能打勝仗;不了解這些情況,就不能打勝仗。 (三) 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譯文:所以要對敵我雙方的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從而探索戰(zhàn)爭勝負的情勢:哪一方的君主開明?哪一方的將帥賢能?哪一方占有天時、地利?哪一方的武器裝備精良?哪一方的士卒訓練有素?哪一方的賞罰公正嚴明?我們根據(jù)上述情況,就可預知誰勝誰負了。 (四)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譯文:將帥如能聽從我的謀劃,用他指揮作戰(zhàn),必然取勝,就把他留下;如不聽從我的謀劃,用他指揮作戰(zhàn),必然失敗,就把他辭去。 (五)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譯文:謀劃之策既為有利且被采納,于是就再造成一種客觀態(tài)勢,以為外在的輔助條件。所謂態(tài)勢,就是要根據(jù)利的原則而采取應變措施以保持戰(zhàn)略主動之謂。 (六)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 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譯文:戰(zhàn)爭是以運用詐謀奇計以克敵制勝為最高原則的。所以,實際能打,反而示敵以不能打;準備怎么打,反而示敵以不怎么打;擬取近道,反而示敵以走遠路;擬走遠路,反而示敵要取近道。敵若貪利,就以利去誘惑它;敵若亂而不整,就乘機去襲取它;敵若力量充實,就要防備它;敵若兵強卒銳,就暫時避開它;敵若氣勢洶洶,乘怒而來,就設法使之屈撓;敵若詞卑行斂,就設法使之驕惰;敵若休整良好,就設法使之勞頓;敵若親和團結,就設法離間它。要進攻敵沒有防備之處,要出擊在敵意料不到之時。這是軍事指揮家的奧秘所在,是不可事先泄露出去的。 (七) 夫未戰(zhàn)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zhàn)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于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譯文:開戰(zhàn)之前,凡是“廟算”獲勝的,是由于所得算籌較多的緣故;“廟算”不勝的,則是由于所得算籌較少的緣故。所得算籌多的就勝利,少的就不能勝利,何況得不到算籌呢。我們根據(jù)這種情況來進行考察,誰勝誰負就顯而易見了。第二篇(一)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則內(nèi)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后十萬之師舉矣。 譯文:孫子說:大凡用兵作戰(zhàn),其一般規(guī)律是:要動員輕重戰(zhàn)車千百輛和全副武裝的十萬大軍,還要不遠千里去遠送糧草。這樣,里里外外的開支,包括接待諸侯客使所需花銷,維修保養(yǎng)各種戰(zhàn)具所需膠漆等器材,以及供應補給車甲裝備的費用,每天耗資都會有千金之巨。然后,十萬大軍才能出動。 (二) 其用戰(zhàn)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譯文:用兵打仗,若靠曠日持久去取得勝利,那就會使軍隊疲憊,銳氣挫傷。強攻城邑,又必致兵力大量損耗。軍隊長期在外作戰(zhàn),就會使國家財力匱乏。軍隊疲憊、銳氣挫傷,軍力損折、財貨耗盡,列國諸侯就會乘此危機而發(fā)起進攻,到那時,即使有足智多謀的人,也無法挽回危局了。所以,在軍事斗爭中,若能速勝,即使拙于智計,吾亦取之;但若使戰(zhàn)爭曠日持久,則縱巧于指揮,吾寧舍之。戰(zhàn)爭久拖不決而對國家有利的情況,是從來就不曾有過的。所以,不完全了解用兵之害的人,也就不能完全了解用兵之利。 (三)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于國,因糧于敵,故軍食可足也。 譯文:善于用兵打仗的人,兵員不再次向國人征集,糧秣也不多次轉運;向國內(nèi)征取一次之后,就要從敵人那里求得補給。所以,軍隊的糧秣供應就充足了。 (四) 國之貧于師者:〔遠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于)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急于丘役。 (力屈)〔屈力〕(財殫)中原,內(nèi)虛于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車罷馬,甲胄矢弩, 戟螲(蔽)〔矛〕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譯文:國家由于用兵而導致貧困的原因有二:一是軍隊去國遠征,去國遠征就需遠道運輸,而遠道運輸就會使百姓弊于道路而日益貧困。二是靠近駐軍,而靠近駐軍,就會使軍市物價飛漲,物價飛漲就會使軍中財力枯竭。軍中財力枯竭,國家就會急于加重賦役征發(fā)。兵力損耗于外,家庭經(jīng)濟也因受破壞而陷于空虛。百姓的財費損耗過半;公家的財費也會因車馬疲弊、甲胄矢弩與戟盾矛櫓等武器裝備的消耗,以及丘牛大車的征用,而損耗過半。 (五) 故智將務食于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稈一石,當吾二十石。 譯文:所以,明智的將帥都力求取食于敵。食敵一鐘糧食,就相當從本國運輸二十鐘;消耗敵人一石草料,就相當從本國運輸二十石。 (六) 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故車戰(zhàn),得車十乘已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yǎng)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譯文:部眾奮勇殺敵,是由于他們有同仇敵愾之心;勇于奪取敵利,是由于有財貨之賞。所以,在車戰(zhàn)中,凡繳獲戰(zhàn)車十輛以上的,就獎賞首先繳獲戰(zhàn)車的人,并且換上我軍的旗幟,再將所獲戰(zhàn)車混合編入我軍行列,而對所俘敵眾,要妥于收養(yǎng),不要殺害他們。這就是所謂既戰(zhàn)勝了敵人而又增強了自己的力量。 (七) 故兵貴勝,不貴久。 譯文:所以,用兵打仗貴在速戰(zhàn)速決,而不要曠日持久。 (八) 故知兵之將, (生)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譯文:所以,深諳用兵之道的將帥,是民眾生死的掌握者,國家安危的主宰者。第三篇(一)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zhàn)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zhàn)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譯文:孫子說:大凡用兵打仗,其指導原則應是:迫使敵人舉國降服的為上策;通過交兵接仗而攻破敵國的次之;能使敵人舉軍降服的為上策,攻破敵軍的次之;能使敵人整卒降服的為上策,攻破敵伍的次之。所以,百戰(zhàn)百勝,還算不上高明的,不經(jīng)交戰(zhàn)就能使敵人屈服,才是高明中最高明的。 (二)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 又三月而后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譯文:所以,用兵打仗,其策之上者,是在未戰(zhàn)之前就挫敗敵人的計謀;其次是從外交上挫敗它,使它孤立無援;再次就是在戰(zhàn)陣間打敗它,最下策就是攻打敵人的城池了。攻城的辦法,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修造用以攻城的樓櫓,和準備如飛樓云梯之類的攻城器械,需要數(shù)月的時間才能完成;構筑攻城的土山,又要花費數(shù)月的時間才能竣工。將帥控制不住自己的忿怒情緒,而下令緣梯而上,蟻附亂進。結果,士卒傷亡三分之一,而城邑仍未攻破,這就是強攻城池所招致的災難。 (三)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zhàn)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譯文:所以,善于用兵打仗的人,能使敵人屈服而不依靠對壘交兵,拔取敵人的城邑而不依靠強攻,毀滅敵人的國家而不必曠日持久。一定要用全勝之策去與列國諸侯爭勝于天下。只有這樣,才能既使兵力不受頓挫而又可使勝利圓滿取得。這就是以謀略攻敵的法則。 (四)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戰(zhàn)〕之,敵則能(戰(zhàn))〔分〕之,少則能(逃)〔守〕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譯文:所以,用兵打仗的一般法則是:我若十倍于敵,就圍而殲之;五倍于敵,則攻而取之;兩倍于敵,亦可戰(zhàn)而勝之;若與對方勢均力敵,就分而削弱它,使之處于劣勢;若兵力少于敵人,就堅壁固守;若實力弱于敵人,就避免與之決戰(zhàn)。所以,弱小的軍隊,若不自量力而與敵硬拼,那就必然成為強大敵人的俘虜。 (五)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譯文:將帥是國家的輔佐,輔佐得周密,國家就必然會強盛;輔佐得有缺陷,國家就必然會衰弱。 (六) 故君之所以患于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譯文:國君貽害于軍隊的情況大體有三種:不了解軍隊不可以前進而強令其前進;不了解軍隊不可以退卻而強令其退卻,這是牽制軍隊行動的所謂“縻軍”。不了解軍隊的事務而插手軍隊的管理,將士就會感到迷惑而無所適從;不懂軍隊的權變之道而干預軍隊的指揮,將士就會產(chǎn)生疑慮。三軍將士既惑且疑,他國諸侯乘機來犯的災難就會降臨。這就叫做自亂其軍和自取其敗。 (七)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zhàn)與不可以戰(zhàn)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譯文:預知勝利,可有如下五條:知道自己可以打和不可以打的勝;懂得根據(jù)兵力多寡而恰當配備使用的勝;全軍上下同心同德的勝;以有備之師而對疏懈之敵的勝;將帥有指揮才能而君主不加干預的勝。這五條就是預知勝利的方法途徑。 (八)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戰(zhàn)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zhàn)必殆。 譯文:所以說,既了解敵人,又了解自己,那就常勝不敗;不了解敵人,而只了解自己,那就勝負各半,沒有全勝把握;既不了解敵人,又不了解自己,那就每戰(zhàn)必危了。第四之第十三篇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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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戰(zhàn)爭篇 孫子說:戰(zhàn)爭是選手的頭等大事,它關系到軍民的生死和選手的存亡,因此,我們必須嚴肅對待、認真考察。 如何進行考察呢?要以決定戰(zhàn)爭勝負約五個基本要素為經(jīng)五事,配以由五事引出來的 七個方面情況七計為緯,對敵我雙方進行比較,作出估量,從中探索出戰(zhàn)爭勝負的情勢。五個基本要素:一是人和,二是天時,三是地利,四是將領,五是法制。所謂人和,指上下同欲、君民一心,一旦有比賽或者NVN,隊員或隊友能夠配合得力,兵或農(nóng)民就會聽從選手的命令,趕赴戰(zhàn)場或者執(zhí)行調度,為選手或我方出生入死、奮勇殺敵,而不會控制失誤或者配合不好。所謂天時,指星際中的運氣或者機會。所謂地利,指高地島嶼、遠途近路、險勢易域、地廣道狹,和軍事上的生地、死地。所謂將領,指選手的才智、意識、操作戰(zhàn)術和智商。所謂法制,指人口,資源都管理有度。 做為領兵的選手對以上五個基本要素都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數(shù)。因為只有深刻地了解并掌握了它,才能駕馭戰(zhàn)爭打勝仗;反之,如果不了解不掌握它,就會吃敗仗。所以,不僅要懂得五事,還要根據(jù)由五事延伸出來的七計進一步具體分析比較,從而探求戰(zhàn)爭的勝負。七計說的是:哪一方的NVN配合得好?哪一方的選手意識過人?哪一方占有好的天時地利?哪一方能夠控制統(tǒng)一?哪一方的軍隊級別較高?哪一方的操作訓練有素?哪一方資源建筑運用合理?然後依據(jù)對這些情況的分析對比,就完全能夠判明誰勝誰負了。 如果將帥聽從我的計謀五事七計,并能運用它指揮作戰(zhàn),那就必定取得勝利,這樣的將帥就一定要留在指揮崗位上,委以重任;如果將帥不聽從我的計謀,而按他自己的意圖去指揮作戰(zhàn),那就一定失敗,那就讓他離開指揮崗位,絕不能留任他。 如果利害得失估量準確,有利的意見已被采納,同時又盡力造成實施有利的戰(zhàn)爭決策的態(tài)勢,那就給順利作戰(zhàn)提供了外在的輔助條件。所謂勢,就是造成我方比對方有利的大局。 指揮作戰(zhàn),實際上是一種欺詐而奇異的行為,它真真假假、虛虛實實,盡量做到迷惑敵人,致人而不致于人,因此,我們可以說,詭詐是用兵打仗的一項基本原則。例如,本來能打卻偽裝成不能打;本來要用兵(空投)卻偽裝成不用兵(不空投);本來要從近處攻擊(本來要攻擊主礦),卻佯成向遠處進攻(卻裝成進攻分礦);本來要從遠處襲擊(本來要空投主礦),卻佯成向近處進攻(卻裝成空投副礦)。 如果敵人貪利,那就用利去引誘他:如果敵營混亂,那就要乘機攻破他;如果敵人力量充實,那就要加倍防范他;如果敵人兵力強大,那就設法避開他;如果敵人的將領易於發(fā)怒,那就想方設法挑逗他,使他激怒而失去理智、輕舉妄動;如果敵人卑視我方,那就要設法使敵人更加驕橫,然後尋機打擊他;如果敵人休整得充分,那就要設法使敵人疲憊;如果敵人NVN時內(nèi)部團結和睦,那就要設法離間他。 總之,千方百計,設法尋機,要在敵人毫無準備的狀態(tài)下實施攻擊,要在敵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下采取果斷行動。這些都是指揮戰(zhàn)斗的詭道之法,也是軍事家取勝的奧秘所在。但是,這些都不是事先主觀規(guī)定并照傳照搬的,因為它們總是根據(jù)敵我雙方的具體情況隨機而變的。 拉開戰(zhàn)斗序幕之前,就已計算周密,古時,戰(zhàn)前君主在宗廟里舉行儀式,商討作戰(zhàn)計畫,充分估量了有利條件,開戰(zhàn)之後往往會取得勝利;拉開戰(zhàn)斗序幕之前,計算不周密。,少去分析有利條件,開戰(zhàn)之後就很少能取得勝利,更何況開戰(zhàn)前既無計算,又不分析取勝的有利條件呢!我根據(jù)以上決定勝負的五事七計的分析,加上作戰(zhàn)指揮詭道原則的運用,以及戰(zhàn)前的計算多少,結合敵我雙方的實際狀況進行考察,誰勝誰負就顯現(xiàn)出來、不言自明了。 第二篇 作戰(zhàn)篇 [論有限礦的速戰(zhàn)速決的進攻策略] 孫子說,我們所進行的戰(zhàn)爭乃是以陸地戰(zhàn)為主要作戰(zhàn)方式,因此興兵打仗,一般需要攻城或者偷襲的TANK或者隱行兵N個,出動穿戴甲胄的兵卒N隊,反隱形和防空的制造,運輸機的準備,前方和後方礦消耗的費用,再加上供給和保養(yǎng)部隊,建筑等裝備的費用,不停的耗費千金之巨,這是財力。在具有這樣巨大財力和物力之後,N隊大軍才能啟程出征。 帶領這樣需要巨大物力財力支撐的龐大軍隊作戰(zhàn),其進攻策略的立足點應是有機會的話就速戰(zhàn)速決,絕不能采取曠日持久的勝久策略,因為,時間拖長就會使我方或選手疲憊、銳氣挫傷,如果再采取攻城策略,那就更加會使戰(zhàn)斗力消耗殆盡。十分明顯,曠日持久地在前方作戰(zhàn),必然使國家財力不支、物力不足。一旦前方軍隊疲憊、銳氣大減、戰(zhàn)斗力耗盡,後方的財力物力枯竭,對方就會乘我方陷入重重困難之機,發(fā)起攻擊。在這種嚴峻的態(tài)勢下,即或再高明的選手,縱有回天之力,也無法妥善地處置這種災難性後果。所以,只聽說有機會的時候的笨拙速勝,而沒有看到有機會的時候還巧妙的久拖,或者說,速勝即或是笨拙的,也比久拖不決的巧妙不知要高明多少倍。因為龐大軍隊在前方長時間持久作戰(zhàn),卻能給我方帶來利益的,是從來沒有過的。所以,不了解長期用兵打仗所帶來的危害,也不會真正懂得兵貴神速的好處。 善於用兵打仗的選手都清楚有機會的時候速戰(zhàn)速決和部隊的可貴。他們在指揮作戰(zhàn)時,從不進行第二次徵集士卒,盡量不會失誤,如果需要補充的話,就應該快速而穩(wěn)妥的擴張,并且要盡量不給敵人擴張的機會,我方就可以得到充足的補給供應。 國家處於貧困境地的原因,在於軍隊長期在前方作戰(zhàn)而開銷又大,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軍隊遠征必然要開銷巨大,而開銷巨大又一定給農(nóng)民帶來沈重負擔;靠近軍隊駐?的地域,防御必然很多,而防御增多,必使我方財物枯竭,隨之而來的是我方的農(nóng)民和基地的開銷不斷增加,結果軍隊戰(zhàn)斗力耗損、戰(zhàn)場部隊供給枯竭、每片礦都快空虛,這自然導致國庫貧乏。可見,由於拖延不決的長期作戰(zhàn),對於每片礦來說,農(nóng)民采集的財物十份就會耗去七份;對於選手來說,TANK損壞,醫(yī)生疲憊,運輸機,士兵,分礦受到損耗,選手的資財十份就要耗去六份。 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凡是明智的選手,在領兵作戰(zhàn)中都希望打擊敵國的補給,因為從敵國那里打擊一片礦,就抵得上從我方開的兩片礦;從敵國那里打擊一個油礦,就等於從我方開的兩片油礦。 只有把選手的士氣激發(fā)起來,才能保持部隊的旺盛斗志,每個選手才會勇敢殺敵。如果想要消耗敵人的經(jīng)濟,那就要不惜犧牲一些部隊來打擊敵人的分礦。如何犧牲呢?其辦法是,凡是敵人一片礦,就要派多與敵人礦區(qū)防守一倍的兵力去攻擊,如果敵人已經(jīng)處于劣勢,同時在地利容許的情況下還要在此擴張。這樣,就可以化敵為我,從而削弱、戰(zhàn)勝敵方,而使自己日益強大。 總而言之,興兵作戰(zhàn)必須崇尚若有機會就兵貴神速的策略,而不應采取曠日持久的消耗戰(zhàn)法。這就是兵法中所提倡的兵貴勝,不貴久。 凡深諳用兵的將帥,在車戰(zhàn)中都不采用巧妙的持久戰(zhàn)法,而要采取速戰(zhàn)速決的進攻策略,這是因為他們時時牢記自己肩負的責任:掌握著選手的命運,主宰著我方的安危! 第三篇 謀攻篇 [論巧用計謀戰(zhàn)術征服敵人] 孫子說:一般來講,用兵打仗應遵循如下的法則:若有機會,破壞主礦或整個地方的基地才是上等的策略,而有機會(包礦主礦和副礦的機會),部分的破壞或者破壞副礦則是次等的策略;若有機會,整個的殺光整個部隊才是上等的策略,而這種機會出現(xiàn)了,只部分地殺死一部分部隊則是次等的策略;攻擊一個重要的地方才是上等的策略,而攻擊一個不重要的地方則是次等的策略;因此,即或作戰(zhàn)一百次取勝一百次,也不是最完善的計謀。只有在以最少的損失換取敵人最大的損失的情況下,巧用計謀戰(zhàn)術而不用惡戰(zhàn)而征服敵人,才是好中之好的最佳方案。 可見,用兵打仗,在有機會的情況下,上策是及早察明敵之政治和作戰(zhàn)動向,從戰(zhàn)術上戰(zhàn)勝敵人,即在戰(zhàn)術上勝敵一籌,用計謀使敵人屈服,使用我方少量的損失或者不損失而使敵人屈服;其次是從外交上壓服敵人,即聯(lián)合自己的盟友,拆散敵國的同盟,使敵人處於孤立無援的困境;(這樣的情況只出現(xiàn)在NVN中)再次便是攻打敵人的軍隊,以武力戰(zhàn)勝敵人;而下策是攻奪敵人的城堡,這是作戰(zhàn)中不得已而為之的最下等策略。因為攻城所需部隊,如遠程的Tank,守護者,金甲蟲,魔法部隊和反隱行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制成,升級科技,也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工。如果指揮攻城的選手沒等完成以上的攻城準備,就忍不住他的憤怒而驅使士卒像飛蛾撲火一樣攻城,其結果是部隊被殺三分之一,而城堡仍攻不下來,這就是攻城之法所帶來的災難。 所以,善於指揮作戰(zhàn)的選手,不是采取用武力交戰(zhàn)的辦法使敵人屈服,奪取敵人的城池不是用硬拚的辦法去占領,吞并或滅亡敵手也不是采取久拖不決的消耗戰(zhàn)。因此,運用兵法和戰(zhàn)術迫使敵方完全降服,軍隊不受挫折而取得完全勝利,以爭雄於天下,這就是運用謀略戰(zhàn)術降服敵人的法則。 如果由於各種條件制約必須付諸武力時,使用軍隊作戰(zhàn)的法則是: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圍殲他,有五倍於敵的兵力就進攻他,有兩倍於敵的兵力就設法各個擊破他,同敵人兵力相等要設法分散敵人的兵力,如果我方兵力少於敵人,那就要盡可能地采取防守的策略,如果我方戰(zhàn)斗力不如敵人,那就要盡可能地避免同敵人交戰(zhàn),即能打贏就打,打不贏就避開的辦法,以等待機會。千萬要記住,力量弱小的軍隊倘若魯莽地堅持同強大的敵人拚殺,不注意或不善於保存自己的力量,就會被強大的敵人說CAINIAO。 做為軍隊的統(tǒng)帥,要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是我方的支柱、和盟友的關系是否密切,配合是否協(xié)調,往往決定于我方的安危興亡。如果親密無間、協(xié)調一致,我方就會強盛起來;如果離心離德、關系疏遠,我方就會衰弱下去,以致敗亡。 做為高手,也要注意尊重部隊的實力,絕不能憑主觀想像亂加干擾。一般來講,由于選手不了解軍隊實際作戰(zhàn)情況,而作戰(zhàn)行動的危害有三種:第一種是選手不了解三軍不應進攻而硬性命令進攻,不應退卻而硬性命令後退,這是典型的浪費軍隊戰(zhàn)斗力的行為。第二種是選手不了解三軍的內(nèi)部事務 如操作,調度,編隊,兩面控制等而胡亂操作,這些必然使軍隊上下一團亂麻。第三種是,選手意識大局觀和戰(zhàn)術很差,而瞎調度軍隊指揮,這也必然使三軍走向滅亡。一旦,軍隊上下處於一團亂麻的境地,敵人定會乘機制造禍難。以上三種情況就叫做亂軍引勝,即搞亂了自己的隊伍,使敵人有了空隙可鉆,從而導致了敵人的勝利。 興兵作戰(zhàn)是可以預知勝利的,但是必須以熟知下面五種情況為前提:一是敵我情況了如指掌,知道什麼情況下可以打,什麼情況下不可以打,具有了這種準確判斷力,就會取得勝利;二是既能指揮大部隊作戰(zhàn),也能夠指揮小部隊作戰(zhàn),(既部隊再多也不亂)具有這種應戰(zhàn)能力就會取得勝利;三是NVN情況中所有選手配合得當,或者1v1時選手的部隊調度OK,就能取得勝利;四是以有戒備的軍隊對待防御松弛的軍隊,具有這樣條件,就會取得勝利:五是選手有能力而盟友不加干預,或部隊有實力不亂調度,就會取得勝利。以上這五條原則就是預測勝利的依據(jù)。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既了解敵方情況又深知己方狀況,每次作戰(zhàn)都不會處於險境,更不會失敗;不了解敵人情況,只熟悉己方情況,打起仗來勝負各半,既可能打勝,也可能打敗;既不了解敵方情況,又不熟悉己方情況,每次作戰(zhàn)都會處於險境,一定要吃敗仗。 第四篇 形篇 [論勝可知的軍事實力] 孫子說:古代善於指揮作戰(zhàn)的人,首先要創(chuàng)造不被敵人戰(zhàn)勝的條件,以此等待可以戰(zhàn)勝敵人的有利時機。創(chuàng)造條件不被敵人戰(zhàn)勝,主動權在我方,敵人可能被戰(zhàn)勝,在於敵人使我方有可乘之機。所以,善於指揮作戰(zhàn)的人,能夠創(chuàng)造使自己不被敵人戰(zhàn)勝的條件,但不一定敵人必定有機可乘而被我戰(zhàn)勝。可見,勝利是可以預測的,但在不具備戰(zhàn)勝敵人的條件下,絕不能依據(jù)自己的愿望去硬戰(zhàn)強攻。 我方之所以不能被敵人戰(zhàn)勝是由於我方防守嚴密到位,防守力量不多不少,不給敵人可乘之機;敵人可能被我方戰(zhàn)勝,是因為敵人有可以被我利用的漏洞,使我方具備了攻打他的條件。我之所以采取守勢,是因為敵人兵力有余;之所以采取攻勢是因為敵人兵力不足。故此,善於防守的軍隊,像隱藏在深不可測的地底下那樣,使敵人無法窺視其行蹤,找不到我方的弱點;善於進攻的軍隊,像行動在高不可攀的天上那樣,使敵人無法戒備,有機會馬上就利用并取得勝利,正因為如此,防守必能保全自己,進攻必能取得全勝。 對勝利的預見不能超過一般人所知道的,并非高明之最;通過艱苦的作戰(zhàn)或使用暴力強兵相向的而取得勝利,即便是被天下人稱道,也難以稱得上是優(yōu)中之優(yōu)。這好比是能舉起一根毫毛算不上是力氣大,能看見太陽和月亮算不上眼睛明亮,能聽得驚雷的轟鳴算不上耳朵聰靈一樣。古人所說的善於指揮作戰(zhàn)的人,總是取勝於容易戰(zhàn)勝的敵人,即能夠運用計謀戰(zhàn)術,抓住敵人的弱點,發(fā)起攻勢,就容易取勝,既不用反覆部署,部隊也不會反復死傷而反復的重新征集,也用不著大砍大殺,就可輕而易舉地取勝。故此,不會打仗的選手,既沒有奇異的勝利,顯不出智謀之名,也看不出因為勇武的戰(zhàn)功。他取得的勝利沒有差錯都是建立在必然的、確有把握的基礎之上,也就是對方本身是菜鳥。所以如此,是因為他所采取的作戰(zhàn)措施是勝在必然,他所戰(zhàn)勝的是實際上已處於必然要失敗地位的敵人。 所以,善於指揮作戰(zhàn)的人,總是設法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同時又不錯過打敗敵人的良機,由此看來,勝利之軍總是先創(chuàng)造取勝的條件,爾後才謀求與敵人交戰(zhàn);而失敗之軍則是先盲目地首起戰(zhàn)端,爾后將勝利寄托于僥幸。善於用兵的人先從各方面修治不可勝之道,確保法令的執(zhí)行,這樣就掌握了戰(zhàn)爭的主宰,把致勝的決定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兵法說要注意五種情況:第一叫做度,即擴張的的數(shù)量;第二叫量,即資源的多少。第三叫數(shù),即敵我雙方人口和兵營的數(shù)量;第四叫稱,即敵我雙方力量對比的權衡;第五叫勝,即判斷勝負的可能性。對雙方擴張數(shù)量作出判斷形成度,由此而得出資源的多寡的量,根據(jù)資源的多寡來確定可能的人口兵營和部隊的數(shù)量,根據(jù)雙方兵力的數(shù)量,進行權衡對比,根據(jù)雙方力量對此判斷攻防的勝負。所以,勝敗兩軍相較,實力是相當懸殊的。不妨以一銖和一鎰作對比。一鎰比一銖重五百多倍。勝軍比之敗軍好以以鎰比銖;敗軍比之勝軍好此以銖比鎰。勝利之軍在指揮士卒作戰(zhàn)的時候,就像從八千尺的高處決開溪中的積水一樣,其迅猛之勢是難以阻擋的,其強大的軍事實力是戰(zhàn)無不勝的,這就是軍事上形的生動體現(xiàn)。 全文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