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個朋友,他是軍人,在三年前,部隊的政治部就批準他跟他老婆離婚了!是因為他老婆本身跟他就是二婚,那時辦離婚證還要單位介紹信,所以一直沒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可今年要辦離婚證的時候,他老婆又返回了!那部隊的政治部的批準有什么意義嗎?有用嗎?

熱心網友

法律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現在你的妻子不同意離婚,且又沒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判決你們離婚的,看來你還是做好她的本人思想工作。

熱心網友

是挺復雜的,不過現在應該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