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5月份在民安證券營業部買了十一萬元的國債,現在民安公司被證監會托管和清算,我查了一些資料,國家的(收購)條例對2004.9.30以前的做打折收購,之后的沒有明確表示,象我這種情況國家會賠償嗎,我現在非常著急

熱心網友

不用著急,國家會保護你個人的利益的,本金沒問題的,我的在南方證券的也沒事呀,只要是個人的就不怕,

熱心網友

我了解的情況,個人債權登記時是需要說明資金來源的,特別是資金量比較大時,很麻煩的,所以還是要注意券商的背景資料,具體你的情形不要太擔心

熱心網友

希望你冷靜對待,趕快把自己的債權到有關部門確認好,至于賠償的事,我認為國家也不可能冒太大的風險,畢竟買國債和股票的人不同,他們一定會妥善處理的,有了結果希望你告訴我們一聲!

熱心網友

我認為您不必為此過于著急!根據我的理解,您的損失也就一千而己。三部委聯合發文重申的中心思想就是穩定民心、就是十萬以上九折收購嘛!不過,據我所知,網上還沒見到這樣倒楣的事發生在個人身上(今后可能會頻繁出現),希望您能時時通報,以便大家有個依照。借此先行謝過!

熱心網友

你去查一下7月26號出的文件,應該沒有時間的區分了~~~~~~~~~~~ 這個會影響到社會安定,國家會收購的。你可以在確權的時候,咨詢下。 有結果了,到這里來說一聲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