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剛剛開始戀愛,一切還在熱戀之中.突然有個晚上他的父母告訴他,他有個女兒九個月大了.這個小孩是他以前女朋友生的,是他以前酒后做的糊涂事后來他們分手了,一直到現在才知道就那個晚上讓他有了個女兒.我們不知道怎么辦,雖然我們剛剛開始但很相愛,他并不愛那個女的從一開始都只是父母之命,現在又有個小孩,這個責任他是要負責,可是誰有能為我們的愛情負責,難道他就要這么的生活一輩子嗎?為了負責.我無法形容我對他的愛,和他對我的那種愛,體貼.那活了三十一直都很辛苦,我從心理疼愛這么個男人,如果沒有父母我想我會去爭取……可是現在我真的很迷茫,我們根本就斷不了。誰能幫幫我們
熱心網友
你們的情況很復雜,已經變成兩個家庭甚至三個家庭的事,如果一定要為小孩的母親負責,那誰來為你們的感情負責?他不愛他了,根本就不需要對她負責,她要孩子,他可以定期給撫養費,她不要孩子,孩子可以由你們來撫養。如果你能接受他的過去,能接受這個孩子,明確告訴他,讓他來做決定。有一點,你一定要為自己想想,他真的對前女友沒有感情了?因為這個孩子,他們不太可能斷絕來往。婚姻法明確規定,非婚生子的父親是有撫養義務的,直到子女滿十八周歲。無論什么樣的結果,他和她都有撫養這個孩子的義務,除非有一方自愿獨自承擔。你們爭取走到一起,但是你們的結合真的會是幸福的開始嗎?如果你真的決心和他在一起,他的也許無奈也許懦弱的決定很有可能會傷透你的心。女孩,如果你是我的姐妹,我一定會勸你放棄,你們的結合是很難過上平靜的生活的,你們相識時間不長,你的將來可以重新開始,等到走過去了再回頭看,你一定會慶幸當初的選擇。三思而后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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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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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了就別去計較,否則那就不是愛情而是交易了
熱心網友
看了你們間的事!我也很傷心啊!有時候愛情往往就是這樣,彼此相愛可蒼天卻弄人讓我們不得不去面對一些我力所能及的突發事!但是難道我們就因為蒼天的一時弄人,而我們就選擇了放棄嗎? 當然不管是酒后還是清醒所犯下了這段本不該發生的事,按常理是要付起責任的!但是難道婚姻/愛情就只是單單為了付起“責任”二字就要去開始面對那段一生沒有愛情的婚姻嗎?我覺得那樣很有可能同時讓三個人都痛苦啊! 所以我個人認為此時他們還沒有辦證,還沒有讓這段可能不會美好的婚姻開始的時候,你就應該為了自己深愛的對方,也為了自己的幸福去爭取吧!哪怕將來有一天沒有結果我們也應該義無返顧的去追求啊!把你的想法告訴他吧!兩個人看看要怎么樣去解決!那樣我們的人生才會少了一些遺憾!那樣我們的人生才不會后悔!不要去強迫自己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歡做也不用看到事吧!勇敢去面對任何事,那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啊!希望你會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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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很同情你,這就是現實讓他決定吧
熱心網友
小孩是沒有罪的,畢竟生出來了,問題是你能不能接受他以前的行為以及現在有小孩的事實,如果不在乎,那么盡全力去爭取自己的幸福.至于他,你告訴他你的想法,希望他能盡快給你一個說法,記住,與其現在大家痛苦下去,不如去面對他,盡早把事情處理好,不管結果如何,你都努力了,盡全力了,以后也不會留有遺憾~你一定要堅強!事情總會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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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現實,自如對待。愛他,當然就要包容他。否則,現存陰影不散,盡早分手,免得老是煩惱,不值得!
熱心網友
斷不了就不斷, 孩子的問題讓他去協商,看到底跟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