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某論壇的會員A在論壇C版塊中張貼了會員B的個人資料(其個人資料在該論壇的交友版塊中是公開的),但是現在該會員指出該論壇版塊C侵犯其隱私,令其受到不必要的滋擾 ,要求版塊C公開道歉,并聲稱已經想有關法律部門尋求幫助。想問,這種情況,是否有理論支持會員B的指控?
熱心網友
會員B主張論壇C道歉不會得到法律支持,因為是會員A未經授權擅自宣揚他人隱私,而論壇C不構成共同侵權(因為會員B的資料在交友版塊中是公開的)
熱心網友
應該是的.這 是版權的問題.
熱心網友
本身就是公開的資料,轉載不屬于侵權。
熱心網友
當然可以,論壇維護負有對論壇內容審核的義務,會員B的資料放在交友版塊,表示其只愿意在交碼版塊公開其資料,而C版并非B愿意公開資料的版塊,A當然侵犯了其隱私權。就如電信的員工在內部的資料是公開的,但電信在賣黃頁時也把員工的信息加進去一樣
熱心網友
問黨,不要問法律。黨說有理就"造反有理",黨說無理就無理。
熱心網友
不能對B提出指控。因為他個人的資料本身就是公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