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傍晚在湖邊散步,我的正面跑過來一個臟兮兮的小女孩手里捧幾朵玫瑰~大概在7歲左右,死纏濫打的要我買,一朵20元~我不買,這個小女孩就咬我女朋友的衣服,還往我身上吐口水,氣死我了. 大概過了兩個月,我們去黃山旅游,在黃山公園里也碰個賣花的小姑娘,她6歲左右,穿的很漂亮,長的也很可愛,看見我們,就蹦蹦跳跳的的跑過來,很有禮貌的說:叔叔,買花嗎?看阿姨那么好看當然需要花兒的寸托了~我說:你怎么不上學啊?她甜甜的說:幼兒園放假了,我家就是開花店的,在對面,看著她天真可愛的小臉蛋,我心情很舒服,問:'你這多少錢一朵'?'3元''我要9朵',我把錢給過去了``````那小女孩非常有禮貌的說謝謝叔叔阿姨~.希望你們白頭到老~叔叔阿姨再見~ 大家說說,我這樣做是對了吧?是不是叫論人對湯,話說回來要你你和你女朋友遇見了這樣的情況是不是會和我一樣的觀點呢?

熱心網友

就心情而論,若是 我的話我想我會選擇后都不會是前者。

熱心網友

天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