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無錫的,但在泰州學了駕照我本來有摩托車駕照的,這次就是要合并在一起可拿回來之后我發現我初次領證日期為2001年,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是我的有效起始日期居然是去年也就是2004年的5月份,有效期限為6年我想問下我這需要更改嗎?個人意見覺得還是要改一下,各位認為呢?
熱心網友
是公安電腦系統統一的原因。
熱心網友
不用的 小事
熱心網友
不要
熱心網友
是這個意思:你是2001年領取摩托車駕駛證的,2004年你的摩托車駕駛證審證的,今年你的駕駛證合并為一證的,所以你的駕照應從2004年審證起以后的六年(即2010年止)內為有效期。
熱心網友
駕照根本就沒有錯,為什么要改?是你的理解有錯。
熱心網友
不用改,到期了一起辦
熱心網友
你不用改的,沒有錯,有效起始日期是指你駕照的有效期從什么時候開始,也就是你領這本駕照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