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用我的名字注冊公司.讓我做法人代表.并承諾:給我一定的股份.給我寫一份協議書.公司的經營和管理都由他負責.如有問題由他承擔法律責任.不知這樣的承諾是否合法?如果真有那一天,這份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熱心網友

第一.他贈送給你股份,并簽訂"贈與協議"是合法的,也是有效的.第二.用你的名字注冊公司,并由你擔任法人代表,也是合法的.第三.公司由他經營與管理,作為兩權分離的現代企業經營模式,也是可行的.第四.他與你簽訂協議,將來出了事情由他負著也是可行的.因為法律追究的基本原則是"事由人",也就是誰造成的后果追究誰的責任.第五.你也是逃脫不了責任和干系的.因為事前你知道他是有預謀的,而且作為法人代表,你與他合謀了整個事件,在后果問題上,你還具有不能推卸的經營與管理責任..你還愿意當這樣的老板嗎?

熱心網友

千萬不可!!!!!!

熱心網友

不行,誑你

熱心網友

這個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做為公司的法人代表,你當然是第一責任人,無論公司發生什么法律糾紛,你都要負全責.到那時,什么協議也救不你.還是小心點好!!!法律不是兒戲!!

熱心網友

沒什么的,只要你同意了,公司就不算犯法;反之,也沒什么,這是你的個人隱私權。

熱心網友

協議只能約束你和朋友之間,對外來說是無效的。如果出了事,你的朋友又渺無音訊,一切后果將由你承擔。

熱心網友

你這是個比較典型的法律問題,在這兒我告訴你公司的法人是肯定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想了解更詳細的內容可以和我們聯系,我們可以幫助你解決各種法律問題! 唐都律師 0 25

熱心網友

不要,你可以婉言拒絕!

熱心網友

不可以。這樣是侵權行為(他侵犯了你的姓名權)。

熱心網友

可以,但是必須把協議寫清楚,把以后可能發生的事情想全,用書面的方式寫清楚,最重要的是到公正處去公證,這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熱心網友

千萬不能用你的名字注冊公司,法律只認法人。萬一出了事,法律只會找到你。

熱心網友

誰是法人法律找誰

熱心網友

千萬別給。除非把公司給你,還要他入股。

熱心網友

千萬不能這樣做,如果怎的出現了問題,你這個法人代表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熱心網友

不要哦~這樣你很容易成替死鬼呢,別貪小便宜哦~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了呀

熱心網友

  首先告訴你:朋友們都是好意,而且也說得大致不錯,但他們的說法有一個共同的錯誤--“你是法人”、“我是法人”、“責任由法人承擔”。“法人”是什么?所謂“法人”,準確地說,是“法律擬制人格”,即本來不是人,是法律上把它當成人,是法律擬制的人。那么,“法人”是什么?“法人”是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朋友們所說的“法人”,其實叫“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規定代表法人的自然人。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董事長。你朋友說的“法人代表”也不對,“法人代表”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人對外從事某一特定事務的人。  其次,你朋友的要約你不能接受。朋友以你的名義注冊公司,由你任法定代表人,但經營管理由他負責。這是非常危險的。他在經營管理中怎么做,由于你不參與,不知情,你是無法控制的。但是,一旦公司經營不善,對外負有債務,債務人提起訴訟,你就是被告法定代表人。是有限責任公司還好辦的一點,因為有限責任公司以股東投入公司的股金承擔有限責任,他分給你多少股份,你就承擔多少責任;如果是個人合伙或者無限責任公司,那么全部債務就得由你承擔連帶責任了。即使是有限責任公司,你作為法定代表人,也得對整個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公司財產不足以承擔全部債務,且其他債務人找不到或者無力承擔債務時,就得由你承擔全部債務了。那時,你和你朋友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法院是不承認的。  所以,你不能聽你那朋友的。  請你三思!  。

熱心網友

不要當法人,只入股分紅就好啦!

熱心網友

如果你愿意當冤大頭.....你愿意為朋友擔當所有債權債務.....呃...那就當吧,前提是你瘋了要不就是傻了...

熱心網友

千萬不可。本人也是法人代表,出了問題法人代表要負法律責任。他為什么不自己做法人代表?

熱心網友

不要上當!

熱心網友

他的要求是不行的。“法人”代表著一切事務都是在國家法律的法規范圍這內。你的擔心是對的。最好是不同意這種做法。去問一下律師為好。

熱心網友

毫無保正,要去公證,不要簽君子協議哦

熱心網友

如果是公司還好說,因為股東是承擔有限責任的,如果他注冊的是“股東”要負連帶責任的非公司的企業,那你可能要用所有的家產來承擔他經營企業所造成的虧損。所以,記住一點:天上不會掉餡餅的。

熱心網友

朋友之間在沒有經濟或其它利害沖突時,也許是很好的朋友。可是,一旦當各自的私人利益相互矛盾時,誰都會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的!你這朋友的建議姑且不論合法與否,但是,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應該對社會或政府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你應該知道。這可不是他所說的“由他債權負責”就可以做到的!辦個企業,資金、銷售、管理等無不需要法人代表作為全權責任人。各方面的人事交際別人都是認何的你,到時候有什么麻煩或責任,別人都是只有找你!因此,你千萬別相信你朋友所謂的“協議”就可以把責任都推到他的身上。你不能夠為了虛幻的好處而擔上實際的重荷。到時候“偷雞不成,反倒蝕米”你就悔之晚矣!

熱心網友

千萬不可!!!!!!    公司經營中的所有法律責任都是有法人來承擔的,假如公司經營不善,發生債務糾紛,那么你就會背上這些債務糾紛.

熱心網友

出了任何問題是有法人來承擔 你和他的協議成立的大前提是不違背法律 好好想想吧

熱心網友

到時有問題時,你就麻煩了,你是法人,您就倒霉了。他可以跑了,錢也帶走了,你去對討債的人。。。。不要上當。

熱心網友

我是法人,建議你最好不要作這個法人。責任會讓你整夜整夜失眠!!!!!!

熱心網友

大道理不說了,但是他這樣的說法明顯是在誤導你,公司經營過程中的任何法律責任都是有法人來承擔的,而且他所做的承諾是完全違背法律效率的,根本就是無效的,如果你真有意入股的話你最好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詢一下,如果不出所料,專家給你的答復應該也是如此。

熱心網友

大道理不說了,但是他這樣的說法明顯是在誤導你,公司經營過程中的任何法律責任都是有法人來承擔的,而且他所做的承諾是完全違背法律效率的,根本就是無效的,如果你真有意入股的話你最好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詢一下,如果不出所料,專家給你的答復應該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