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已經寫了投保書,繳納了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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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保險法》第13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边@就是說保險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只要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了合意,保險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投保人是否繳付保險費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必要條件。但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不一樣的。保險單僅僅是保險合同的書面證明,并不是保險合同有效成立的必備條件。按你所說,投保人不僅已經寫了投保書,還繳納了保費,保險合同關系依法成立。依照我國《保險法》第13條,保險公司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并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中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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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實際情況.

熱心網友

  保險合同是成立了,但是不一定生效了,所以保險公司同樣不承擔保險責任?! ∫话阖敭a保險會規定自收到保險費之日起生效;  人身保險則還要經過保險公司核保,交了首期保費之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