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老公不和,要離婚,但我老公欠我媽的錢,請問大家這錢法院會怎么判???謝謝!我同我老公結婚后,他無正式職業,在我媽手上借走2萬元現金做生意有欠條為證.因我與老公不和,想提出離婚,不知道法院會不會人為這是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說是家務事,或者也說是與離婚案無關了,我到底該怎么走,如何拿到這筆錢,加上我是南方人,嫁到北方的,也不可能說離婚后,為了這點2萬元老是跑來跑去的要回錢!我該如何在離婚前后,能拿到這筆錢了?感謝各位朋友給我參考.更感謝法律界的朋友幫幫我,該怎么做,才能要回屬于我媽媽的錢!謝謝!
熱心網友
建議你咨詢一下法院有關單位,有個細則問題,不太好說啊。
熱心網友
應該資訊律師,網上的人不可能給你一個很明確的回答的
熱心網友
個人以為:能要回來,但因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而無法全部得到償還!
熱心網友
應該能拿到,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