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國有中型企業的二級單位財務工作,現任領導社交面很廣,經常報銷各種各樣的發票,總是在說明里寫著給省市有關部門領導送的等等,從手機、會員卡、酒等日常用品到復印紙等辦公用品,還有女兒老婆的手機費,朋友的汽油費、住宿費.....唉!還有數不過來的飯費,很婉轉的表達過招待費超標且有些不合理的意思后,領導很生氣地指責我要對因沒打點好而可能來得各種"檢查"負責。吃里爬外的東西!自從他接手,各種政府要的費多了,進的貢多了,反而檢查的更多了!面對這樣的領導,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從財務走賬角度),而不和他鬧得太僵?

熱心網友

關于你單位領導費用報銷問題,個人認為:只要符合你單位財務審批的規定程序和手續,你做為會計的該給報銷就給報銷。因為這種“不合理”開支事情的本身確實是未必合理或合法,但這不是你做會計該管的事情,你只管報銷形式上是合法的單證就行了;雖然會計法賦予了會計有監督的職能,但在實踐中會計的職能更多的是核算,能把會計職能上升到管理職能的就相當不錯了,更別說監督。關于業務招待費超標的問題,稅法都規定可以超,你操心什么。你只要在納稅申報做好調整就行了。這不是理由或問題;關于風險,你只要不幫助領導貪污就行了,其他,象你說的那些風險也是存在的,但有時那不算會計人員的風險;放心大膽干吧!供大家討論!

熱心網友

關于領導費用報銷問題,個人認為:只要符合你單位財務審批的規定程序和手續,你做為會計的該給報銷就給報銷。因為這種“不合理”開支事情的本身確實是未必合理或合法,但這不是你做會計該管的事情,你只管報銷形式上是合法的單證就行了;雖然會計法賦予了會計有監督的職能,但在實踐中會計的職能更多的是核算,能把會計職能上升到管理職能的就相當不錯了,更別說監督。(但是既然是國企,這位說的一些費用肯定是本企業不能報銷的,也不可能符合規定,更不可能符合公司制度,這才是710928煩惱的事情所以,你可以匯總向上級部門匯報,有關的規章制度,費用報銷的制度打印通過其他形式傳遞給他,單位不可能沒有其他領導吧,)否則,費用超支到好說,在納稅申報做好調整就行了。但是審計的風險,你要承擔的,因為你是會計,負有監督的職能,雖然是實際上不會有的權利。

熱心網友

國企不倒,天理難容啊!!

熱心網友

同意樓上觀點!第一責任人是誰,是法定代表人!注意保護自己,注意方式方法。

熱心網友

在國有企業做要當心,費用報銷的說明事項可要花點心思,給誰送禮、某領導什么費等可不能寫,那天誰出事了會找你做證,嚴格的所得稅審計要作調整,做為會計,要執行公司的財務制度,對不符合制度的支出負有監管、向上級匯報的責任,上級審計若出現嚴重財務問題,也會追究會計的相應責任的。

熱心網友

如果領導沒有這方面的意識,其實你不要管招待費列支多少的,只要招待費超支按規定進行所得稅的納稅調整就是了呀!作為一名國企的財務人員,主要的風險是稅務上的,你只要嚴格按規定來做就是了,沒有必要去動偷稅方面的腦筋,這種風險你沒有必要去承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