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明和劉佳的錢數的比是5:3,在為希望工程捐款的活動中,劉明捐了22元,劉佳捐了10元,這時他們所剩的錢數相等,劉明原有多少錢? (不要用xy等未知數方程來做,六年級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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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22-10)/(1-3/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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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題意:算式:(22-10)除以(5-3)乘=30元分析:將兩人錢數和平均分成8份,劉明有5份,劉佳有3份捐款后兩人所剩錢數相等說明劉明比劉佳多捐了兩份整兩份相當于22-10=12元所以1份相當于12/2=6元劉明原有6乘5=30元

熱心網友

因為錢的總數不知,所以只能用相差數的方法來求。5:3劉明是5份,劉佳是3份,明比佳多2份劉明22元,劉佳10元,明比佳多12元2份是12元,1份是6元劉明原有錢:(22-10)/2*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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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略寫,把劉明做A,劉佳做B看。原來,A與B的錢數比可以看作:5:3后來,A與B的錢數相等,比相當于:1:1如果我把A作為單位1看,那么,B原先是A的3/5,現在是1/1。原因在于:B比A少出錢(22-10)元,相當于12元。那么用12/(1/1-3/5)可以算出結果為30元。除法算出的是單位1的量。這就是單位1A的原先錢數。所以,劉明原有30元錢。驗算:30-22=8(元)30*3/5=18(元)18-10=8(元)結果正確!如還不明白請提問。

熱心網友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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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劉明和劉佳??的錢數相等,所以劉明比劉佳多捐了兩份,而這兩份所對應的錢數是(22-10)=12元,所以一份是6元,所以劉明原有5×6=30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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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5分之(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