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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墳時代 (公元300年至公元600年) 盛行修筑古墳的時代。前方后圓的大小古墳,以奈良縣為中心,散布在北起福島縣、南至熊本縣和大分縣的廣大地區。5世紀又從宮城縣擴展到鹿兒島縣。古墳只埋葬部族首長,由部族成員共同修筑。 5世紀,原始的所有制關系開始崩潰,大家族發展為生產單位和動產所有單位,原有部族內部發生利害矛盾。從五世紀中期起,畿內強大部族間的內戰激化。有些強大的部族與出現倭五王的百舌鳥古墳群和古市古墳群有關。到六世紀,繼體天皇系統的新興勢力統一畿內東部各部族,確立了大王的地位。以筑紫君磐井為首的北九州勢力,曾希望獲得與此類似的地位而進行反抗,但在其獲得這種地位之前,這種反抗即已潰敗。在內戰過程中,各地首長授予部族成員以修造小古墳的權利,以此增強戰斗力。因此,原來只是首長墓的古墳,到5世紀后半葉便向小古墳群(群集墳)演變。這種傾向到6世紀進一步發展。日本全國各地修造的古墳超過十萬個。古墳的主體部分也采用橫穴式石室。石室內埋葬數代家族成員,并以武器為中心,陪葬有須惠器、土師器等死后生活的必需品。 但大量小古墳群的出現,逐漸減弱了古墳作為統治者的建筑物的性質。因此,從6世紀末到7世紀初,倭王權在畿內盡力建造寺院,同時限制修筑小古墳群,大王和強大的豪族則葬于模仿中國皇帝陵墓而建的大型方墳。這樣,古墳時代臨近結束,而所謂大化《薄葬令》更進一步助長了這種傾向,留下來的只不過是高松?V古墳等貴族階層的古墳,墳丘小但很華麗。關東和東北地方古墳時代結束的比西日本晚,直到七世紀前半葉仍修造前方后圓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