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現在的個人所得稅還是用舊的標準,但舊的標準是征收那些內容的?例如:工資、獎金還有沒有其它的啊?

熱心網友

個稅項目是這樣分類的一、工資薪金包括工資、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三、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所得四、勞務報酬所得包括:涉及、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等五、稿酬所得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八、財產租賃所得九、財產轉讓所得十、偶然所得其中每項還有比較具體得規定,可以參閱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