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預交部分房款,04年4月退出原經濟適用房,交清新換房款并入住(住房標準內以成本價,超標部分以市場價),05年11月辦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以何標準交費。
1 交納總房款1.5%的契稅(如果是拆遷戶可以用拆遷協議免掉部分契稅)2 交納總房款萬分之五的印花稅3 交納每平米0.15元的產權登記費4 如果是代辦產權還要繳納代辦費(各樓盤的價格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