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6月1日,在XX城市郊區購買一套二手平房,大約114平方,但在購買前沒有注意房后鄰居環境。在付款購買裝修時,發現房后鄰居以我購房的后墻為一墻面蓋了一個高約2米的小作坊,并用其來加工豬肉制品,由于長期加工,用水量相當大,污水從我住房后墻根流過,造成房屋居室內墻壁受潮掉皮;另外,在夏季生產時,氣味很大根本無法打開后窗通氣。請問各位大師有什麼法律方面的相關文件可以解決這類問題,請指點。
熱心網友
他的房子是非法建筑。你的房子周圍如果是北面或東西面。應該有一米的散水,南面(陽面)大概是一米五的散水。你可以理直氣壯先要求區城建部門協調,讓其拆除。否則起訴。我遇到過類似的事情。
熱心網友
相鄰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熱心網友
相鄰權糾紛
熱心網友
如果是在你購房時沒有注意到而原來的房主也沒有向你說明,你可以主張該購房合同無效。因為他沒有履行告之的義務,違反了誠信原則。 如果你是知道這個原因的存在的,只能與鄰居協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你可以像樓上所說的一樣,到有關部門投訴他。 再者你可以以相鄰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熱心網友
侵犯相鄰權向環保、工商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