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層高為凈高,有沒有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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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下達《關于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對已有的《房產測量規范》未作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部分,其中包括房屋層高、外墻墻體、斜面結構屋頂、不規則圍護物、變形縫、非垂直墻體、樓梯下方空間、公共通道等,要求均按新的規定進行房產測量。這個新規定更具體地說明了容易引起爭議的公攤面積的計算規則。《關于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具體內容: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  為了切實做好房屋面積計算和房屋權屬登記工作,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房屋權屬證書附圖中應注明施測的房產測繪單位名稱、房屋套內建筑面積(在圖上標注尺寸)和房屋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二、根據《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由房產測繪單位對其完成的房產測繪成果的質量負責。  三、房屋權屬登記涉及的有關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問題,《房產測量規范》未作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暫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房屋層高  計算建筑面積的房屋,層高(高度)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二)外墻墻體  同一樓層外墻,既有主墻,又有玻璃幕墻的,以主墻為準計算建筑面積,墻厚按主墻體厚度計算。  各樓層墻體厚度不同時,分層分別計算。  金屬幕墻及其他材料幕墻,參照玻璃幕墻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斜面結構屋頂  房屋屋頂為斜面結構(坡屋頂)的,層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計算建筑面積。  (四)不規則圍護物  陽臺、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圍水平投影超過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筑面積。  (五)變形縫   與室內任意一邊相通,具備房屋的一般條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縮縫、沉降縫應計算建筑面積。  (六)非垂直墻體  對傾斜、弧狀等非垂直墻體的房屋,層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計算建筑面積。  房屋墻體向外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投影計算建筑面積。  (七)樓梯下方空間  樓梯已計算建筑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論是否利用均不再計算建筑面積。  (八)公共通道  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維護結構,均不計算建筑面積。  (九)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積均按《房產測量規范》中多層房屋建筑面積計算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于陽臺、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計算建筑面積。  (十一)室外樓梯的建筑面積,按其在各樓層水平投影面積之和計算。  四、房屋套內具有使用功能但層高(高度)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權屬登記中應明確其相應權利的歸屬。  五、本通知自二○○二年五月一日起執行。  各地在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告我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