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30歲,結婚兩年又離婚半年,我有一個大我兩歲的表哥,也離婚一年,各自帶一個小孩。過去我和表哥有過7年的戀愛性關系,因為那時我們并不知道我們是表兄妹關系(他從小就被外地人領養了,長輩沒有告訴過我還有這樣的表哥,我十八歲的時候在同一個大學里認識他,十九歲開始戀愛,發生性的關系,后來又在同一個城市里工作生活。戀愛關系保持了七年。當我們要論婚嫁娶的時候,雙方長輩見面時,才發現我們是表兄妹,當時痛苦死了。無奈之下,我只好另外嫁人,他另外娶人,由于感情不牢固,現在都離婚了)。我們都深深地相愛著,我現在想反正我們又不需要再生孩子,干脆組成一個四人之家算了,可是表哥他有點猶豫。象我們這種情況可以結婚嗎?謝謝大家!我們在離婚后忍不住又一起做愛好幾回,我找回做女人的感覺,我真的離不開他,他也說過和我在一起是他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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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自己是不是適合如果是就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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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應該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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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希望永遠,就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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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自己 跟著自己的感覺走 自己的心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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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門同居吧。同居在現在,又不是啥了不起的事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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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吧,國家不會給你們發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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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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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不要再錯過了!!!很多國家都是允許的.其實你們在法律上已經可以不算表兄妹了,當然還是不要告訴登記機關最好.實在不行,就不要去登記了,怕啥! 很多國家都流行終生同居了!感情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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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再生孩子,應該可以吧?只是不知道法律會不會相信。

熱心網友

結婚吧,祝你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