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現有甲、乙、丙三家公司協商決定,以其中甲公司的名義與某廠簽訂合同,買斷該廠的產品。買斷的產品由三家平分。甲公司交給該廠的購貨保證金150萬元由甲、乙、丙三家公司共同支付,每家公司個50萬元。但乙、丙兩家公司擔心甲公司與該廠簽訂合同后,不將買斷的產品分于他們。不知能否通過何種方式保證自己的權益!第一、保證自己50萬元保證金能收回;第二、保證甲方能夠按協商好的將買斷的產品分與乙、丙兩家公司。

熱心網友

你以上所說的情況的可以算做是合伙的關系,合伙是由兩個以上的人為了共同的經濟目的,按照共同的協議組成的聯合體。這種情況屬于合伙當中的單位合伙,是指由企業、事業單位為合伙人的合伙,這是法人之間聯營的一種形式。首先應簽定協議,并做相應的公證。這樣你就可放心的去讓甲公司經營。也能保證你的條件的實現。

熱心網友

你自己都寫出來了就上面的內容擬一份三方協議蓋章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