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我于2003年12月份出車禍,在身體沒完全復員的情況下,到崗位上從事體力活,后發腰椎鍵盤突出,在2004年動手術,現在由于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所以請廠領導給予調換工做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