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手已經三個月了,我試圖忘記他改變自己,重新開始新的戀情,但是越想忘記卻越忘不了,這些日子,他的身影在我的腦海中越來越清晰,想骨氣勇氣找他,但又怕會另他討厭,反而適得其反,畢竟我是個女孩子,而他是個很固執的人,自己這些日子想的比較的多,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也不算長,自己問自己這是喜歡嗎?有人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在去挽回有這個必要嗎?我彷徨,我迷惑了,哪位大蝦有什么辦法?能教一下我嗎?或者開導一下我,最好告訴我我該怎么做?詳細一點.
熱心網友
唉,癡情人啊!如果他不喜歡你了,作什么都沒用了,從新開始吧。你現在迷惑,是因為還沒遇見更好的男人,等待著,用自己的慧眼去發掘吧,會有人讓你從新動心的.
熱心網友
時間是可以讓你忘記的你要是望步到的話 就是還沒有能讓你忘記的人出現 慢慢的等待吧
熱心網友
關鍵是怎樣分的手呢?有些分手是徹底的結束!有些分手是一時的糊涂!
熱心網友
失戀后,我們總愛問:“我怎么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現在,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請問,你想到的是什么?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你愈努力想去忘記,你愈是無法忘記。仍然愛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說:“我已經忘了他。”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你忽然想起,你曾經愛過一個人,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仿佛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感覺有沒有了,這就是忘記。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這就是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是歲月又有什么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