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找好了,對方也要我了,要我第二天就來培訓,上班。可是這邊的工作也不是說走就能走的,最起碼也要寫辭職報告,再等領導同意,辦手續。少了幾天,多則一個月。我怎么跟對方說,對方要知道我騎驢找馬,會不會不要我?如果先辭職,一段時間找不找合適工作怎么辦?

熱心網友

保守點,別辭工作,現在工作很難找的。我只是找一個服務員的工作就找了三月。把以前攢的錢花個精光。以后在也不敢這么干了。吸取我的教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