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是某部隊的一位軍人。是三級士官。今年27歲。家是西南南部和貴州交界的一個縣城。我今年26歲。現在工作在西北某地級市內。也就是他們部隊的駐地。我們家在離市內30公里外的縣城里。我們倆談了兩年多了,感情都很深,做為一名軍人,我做為他的女朋友,我們彼此都付出了很多,我們愛情幾乎沒有浪漫,有的只是無盡的思念和漫長的等待。電話和短信幾乎是我們戀愛的大部分過程。即使相見也只是短短的相聚,然后又匆匆的離去。但這并沒有影響我們彼此的感情,更多的卻是相互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現在都到了該結婚的時候,可按規定士官是不能在駐地成家的。你說我們現在該怎么辦,他該么辦?

熱心網友

按照規定,士官不可以在駐地找對象,主要是國家考慮給地方造成壓力問題,但是一般來說是同意3級以上的士官可以在駐地安家的,但是年齡必須28歲以上,雖然原則上國家不允許,但是也有例外,如果你們真心相愛,那么請他向有關部門申請吧,祝你們幸福

熱心網友

我今年20是一名大學生本不適合回答這個問題,但還是想說一句如果部隊里面行不通,還是申請退役吧也就是轉業愿銀河系多一對新人!

熱心網友

完蛋了啊,你,你可累了.

熱心網友

有緣人,終成眷屬。

熱心網友

那就結唄!

熱心網友

你調到他那里工作,或者他復員到你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