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2002年底分居的,正確的說是我離開家的.他至從01年底下崗后就一直沒有做事,天天嗜賭如命,我為此經常說他,但是每次說他就會遭到辱罵和毆打.我的女兒他也從來沒有盡一點做父親的義務,更別說對我了.所以我就想和他離婚.但是他說要我把我們定親/結婚/以及辦我的戶口的錢全部給回他,他才同意.我一個鄉下弱女子本來就靠打工掙錢,還撫養女兒,哪里還有錢呢??后來我在03年底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和要女兒的撫養權,但是他家有關系有錢,在法院疏通了,所以沒有下來.女兒也被他們轉走了,我至今兩年多沒有見女兒的面了他們家說無論我怎么上訴,都沒有用的!我現在距離第一次的審判結果出來又已經一年多了,我想再去起訴,但是沒有制勝的把握.我該怎么辦????謝謝各位!!!我向各位鞠躬了!!!!我的結婚證和戶口本都被他家扣到,我年底的省份證又被盜了,現在還是個"黑人",因為補辦省份證要帶戶口本去,我急切懇求您幫幫我!!!!!!

熱心網友

到法律援助中心請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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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申訴,舉出他虐待你們的證據,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