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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
樓上回答明確。我們就省了。
熱心網友
:所謂“宗法”,是以血緣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系,維護甲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的行為規范。它源于氏族社會末期父系家長制的傳統習慣。 嫡長繼承制是宗法等級制度的一項核心內部。在我國古代社會中,族長由誰繼承,也就是王位由誰繼承,二者是一致的。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緊密結合的。按照西周的宗法制,天子也按照嫡長繼承制世代相傳,是天子的“大宗”,其他不能繼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但只能封為諸侯(或卿大夫),他們是從屬于“大宗”的“小宗”。這是諸侯也按嫡長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非嫡長則由諸侯另行分封為卿大夫。諸侯對于這些卿大夫來說,又是“大宗”,依此類推。大夫以下,在全國范圍內就形成了一個像大樹一樣的宗法系統。其目的在于保障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不致分散和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于維系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以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 在宗法制下,奴隸主貴族一般來說始終是世襲,發展到后來,不但周王、諸侯和大夫是世襲的,而且作為周王和周后手下重要職官的“卿”也變成世襲的,因而形成了“世卿世祿”制度。什么是專制主義1、專制的對象——鑒于除了元、清兩個特殊政權,我們的朝廷一般不干涉民間的事務,政權截至于縣,縣一下,有行會、鄉社通過行規、鄉約管理(在明代,民間用鄉飲做宣傳,用申明亭、旌善亭代替衙門)——所以政府除了禮儀等級,是不管百姓的(當然,清代強制發式、苛刻文字,嚴謹議政、結社,但那是狹隘民族主義所致。在漢族王朝,基本沒有)……所以,專制的對象不是百姓。2、對官員的專制——這是必須的,因為他們是國家雇員,我們看到,歷代(漢族王朝)的清流一直命運起伏——但我們固然把他們的被壓制看作暴政,我們依然要承認——他們是政府雇員,份當如此啊!如果他們做一個百姓,政府是不會直接管的,但既然穿上官服,享受車馬榮耀,也就份當死義了。3、對王權的制衡——首先,對于漢族王朝,王權必須經過宰相(或尚書中書或內閣)的批敕,并經過言官(臺諫、給事中)的封駁,才能下門下或六部執行——并且敕令是公開的,官吏依然可以再次上書討論。第二,對于低級官吏,是由吏部任命的,不需皇帝過問。對于高級官員,是采用庭推、庭議的方式,并不是皇帝一人的權利。(當然,存在民族歧視的部落政權,比如清,不是這樣,那是他們的狹隘與恐懼,但不是歷史的主流,更不代表我們的政治理想)。第三,一切禮儀、皇位的繼承,都是群臣合議的。(當然,少數民族政權又是特例,不過他們不信漢人大臣是有理的,我只談我們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