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方案是給流通股配流通證,由非流通股來買。比如:有1億股流通股,4億股非流通股。給每股流通股配4股流通證,可以上市買賣。1股非流通股要流通,必須帶1張流通證換成流通股,然后就可以上市流通。至于流通證值多少,也就是說非流通股應該支付多少對價,讓市場來說話。非流通股也可以不買流通證,在一定期限還沒有配的,那么就成為優先股,永不再上市流通,但可以分紅。這個方案的好處如下:1.符合契約的原則。原來買上市的流通股,是非流通股不流通才買。現在非流通股要流通了,就得付出代價。2.符合公平的原則。對價應該是多少,不能象現在一樣由非流通提出,流通股東是分散的,因此不公平。而市場的事情本來就應該由市場來決定。流通證上市交易,正是公平的體現。3.符合國資委的不流失國有資產要求。對于流通證太高的,完全可以不買,非流通股依然是該股的股票,股票總數也沒有增加,因而國有資產沒有流失。具體是否買入流通證套現,則完全根據市場和套現的壓力來決定。4.實際上對非流通股有利。由于國家對于重要的、關乎國計民生的行業,還是要控股,因此完全可以宣布保留30%或者一個其它的比例作為非流通股,那么就造成了流通證供過于求,非流通股實際上是有利的控制方。到期沒有賣出,沒有被非流通股轉換的,是費紙一張,因此流通證的價格也不會太高。4.流通股東高興。由于對價的多少是由市場來說話,所以流通股東難得有意見。我估計,一宣布這個方案,只怕股市就要大漲。機構、基金、散戶都高興。5.國家不用花一分錢就能搞活股市。由于以上的優點,股市大漲,國家又不用出錢,也不用一個個利好、金牌,全流通順利實現,利國利民。由于我人微言輕,請你幫我向上遞交這個方案,謝謝。
熱心網友
是說我嗎?哈,就當是我吧:)我認真看了你的方案,確實有道理,我會將你的方案向上提交,但其實我跟你一樣,也是人輕言微,我只是在營業部作客戶咨詢工作,況且如今的全流通方案多如牛毛。你所說的是權證類方式,但對價不止一種方式,個人認為,權證式全流通方案并不是最有利的,因為權證式實際相當于現金支付,并不能產生出最大效益,只有藍籌股不愿送股的,才適用于這種方案。其實投資者實惠最大的,應該是三一重工模式,由公司拿出非流通股作為對價支付給流通股股東,這樣流通股股東手中股票量增加了,而公司的總股本、每股收益、公積金、未分配利潤都不變,這樣大家手里的股票在公司情況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百分之幾十,相反,非流通股卻減少了百分之幾十,將來如果股價上漲,獲益是成倍數增加的。權證式最不利的地方在于,有些公司并不想立即全流通,他完全可以不申買權證,造成有價無市,讓權證的價格自動回落,那么中小投資者想要的補償就全部落空了。所以,權證式全流通,是我最擔心的一種。據我所知,在一千多家被調查公司中,有六百家對全流通感興趣,都是些業績不佳的公司,有三百余家根本不感興趣,這些是績優藍籌股,因為減持的錢并不會在他們自己手中,有可能落入國資委手中,況且今后除了考核業績,還要考核股價,他們不樂意。
熱心網友
我暈,看看三一重工,這就是股權分置,股權登記日買入的人哪能有什么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