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A,B摞在一起,以相同的速度向上拋,若不計空氣阻力,問在A,B物體的運動過程中,它們之間是否有力的作用,請詳細解釋原因.
熱心網友
OK,我的意思就是假設有相互作用力的話,那么下面的B物體就會給上面的A物體一個向上的作用力(因為總不可能會給A一個向下的作用吧),這樣的話,由于A還受到一個向下的重力,即重力有一部分相當于是被抵消了,所以A的向下的加速度會小于原來的重力加速度,由于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所以B一定會受到A給它的向下的推力,所以相當于是B物體受到的向下的合力增大了,即B物體向下的加速度會大于原有的重力加速度,這樣一來,A的加速度小,B的加速度大,則它們就不可能會同時落地,這就與我們通常所知道的兩個物體同時下落時必然會同時落地矛盾了,所以假設是錯的,也就是說它們之間不會有相互作用力。
熱心網友
我覺得你提的問題可以理解為超重與失重的問題,A與B物體其實可以理解為一個人站在電梯里.當電梯上升時,就是受到一個向上的力F,根據F(合)=ma可知向上的力FG.就是F-G=ma.可知道此時為超重.物體B(人)對A(電梯)有一個大于重力的壓力.但是將A與B視為一個整體,它們對外除了開始的力F外只受重力.這是上升過程,下降過程自然是F 沒有力的作用假設A在B上面,若兩者之間有力的作用 A受到向上的支持力,那么A向下加速度小于 g; 根據力的相互作用原理,B受到向下的壓力,B向下的加速度大于 g,那么兩者很快分離,沒有相互接觸面,就不存在力的作用,和假設矛盾。熱心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