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老公曾承諾若有混外情將放棄所有財產的分割,并有承諾書。現在她想和老公離婚,請問承諾書有沒有法律效力?法院會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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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承諾書應當具有法律效力。對方有證據證明該承諾書是在脅迫情況下所為除外。理由是:1、承諾書是當事人自由處分自己財產權利的一種方式,目的在于保障婚姻關系的穩定及夫妻忠實義務的實現。這與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相吻合的。2、夫妻之間的約定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違反善良風俗的原則,人民法院都不應該予以干涉,因為婚姻法是私法,不容許公權利過多的干涉。何況男方自愿單方面作出的一種承諾?3、根據民法原理,受脅迫的民事行為可撤銷或變更。但是否受脅迫,其舉證責任在男方。而且應當在書寫承諾書之日起1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這里的1年是除斥期間,不能中斷、中止或延長。 因此,只要有證據證明男方確實存在承諾書上載明的條件,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承諾書的內容,判決財產歸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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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協議不生效的最好兩人有簽定合同,有證據,到法院也許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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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會起作用的。即使沒有,她也可以超過一半,因為錯在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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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錯錯!現在的婚姻法都保護受害方,如果有一方因為在外找二奶或同居了,只要構成了重婚罪的,不但財產全部歸女方,而且有過錯那方還要被判刑,受到法律的制裁,還要罰款一萬元

熱心網友

我覺得應該再給對方一次機會,畢竟曾經相愛過...靜下心想想,在自己心中,彼此的地位有多高,離開對方會有不舍嗎?一次是可以原諒的,只要改過就行,再次,那就不能再原諒了!

熱心網友

1、關于承諾書的效力。 您所說的放棄分割財產的承諾書,應該是屬于效力待定,即在法庭上,如果法官予以采納就那是合法能效的,如果法官認為這個不合法或不合情理不予采納,就等于沒有這個承諾書。可以說被采納或不被采納的可能性都有,如果承諾書是雙方自愿協商簽訂,我個人傾向于采納。也有這樣的案例。參載于中國法院網《不忠妻子訴離婚 無辜丈夫獲賠償》 2關于婚外情。 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限于:(1)重婚(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3)實施家庭暴力(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參婚姻法第四十六條)。雖然婚外情也是夫妻之間不忠行為,但就目前來說,法律上還是存在空白,僅以此為依據要想得到法院的明確支持即以判決形式支持很難。有良心或公正的法官從個人感情上,在自由裁量時會偏向于無過錯方。

熱心網友

如果你有扎實的證據,能夠證實你老公有婚外情,那么,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你因此提出離婚的情況下,你老公應該對離婚原因承擔過錯責任,在財產方面不分或少分財產,。 你們的協議不能為有效。

熱心網友

法院不會這么判的公共財產,離婚時肯定是平均分割不過,你朋友可以收集婚外情的證據,這樣法庭可以以男方有過錯為由,將財產多分割一些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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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諾書有二人以上的證明人及當時人 并能在法庭上拿出證明被告的不忠證據,會被法庭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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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會這么判的公共財產,離婚時肯定是平均分割不過,你朋友可以收集婚外情的證據,這樣法庭可以以男方有過錯為由,將財產多分割一些給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