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是用來辦公的,開始沒有那么多錢交房錢,房東說讓我先住著,等賺了錢在給,按1800一個月,第二年在按兩千,可是我現在生意一點也不好賠了很多錢,現在我要搬家,他突然說要按2500計算,按2000計算我應該就差他一萬多一點了,現在他那么一算還差他兩萬多,我真的沒有那么多錢了,這些都是東拼西湊的,搬出去我都不知道該去哪里住,連租房錢都沒有,他還這么逼我,我該怎么辦啊?我現在搬也不是,不搬也住不起,我們雙方都沒簽合同,我急死了!我真的陪了將近10萬了,一點錢也沒有了 ,她逼的我沒辦法了,如果我這幾天想把值錢的東西搬走,不給他房租了也可以用逃跑來形容吧,他們欺人太甚了,我也是實在是被逼無奈,我如果就這樣搬走犯法嗎?請律師指教!!!!說句實話我也不想這么做,但是他們太逼人了這個北京人真的太不講道理了

熱心網友

呵呵 ,我看你就把東西搬走得拉,不是沒有簽合同嗎?你們的關系就是非法的,你可以告他無因管理啊,這是個好主意。你也可以到仲裁機構申請,按現在的租住房的標準付錢。不過你還是和他好好說說吧,人非草木,誰能無情呢?

熱心網友

這么說吧:你們沒有簽訂租房合同,可以按照一樓的分析,違反的是誠信原則,不屬于犯罪.缺德點的話你還可以找房主要錢,理由是你對他的房子屬于無因管理.(最好不要這樣)還有就是你們可以參照比較有名的中介公司里這個地區這種類型的房子的租金來協商.打官司無非也是這么借鑒的.

熱心網友

樓上分析的有道理。搬走?協商;可以試一下。

熱心網友

1、私自搬走,屬于違法,但不屬于犯罪。違反的是民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2、不能再與房主溝通嗎?人都是有感情的。假如你搬走了,到哪里去住,何況對方一旦打聽到你的下落,還是可以找你追討的。除開你離開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