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支出的核算是否有相應的規定?如何判斷哪些項目可以在營業外支出中核算?

熱心網友

本人認為:1、營業外支出是指不屬于企業生產經營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但應從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支出。據此來判斷哪些項目可以在營業外支出中核算。2、營業外支出應當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固定資產盤虧。2)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3)出售無形資產損失。4)非常損失:企業因客觀原因造成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凈損失,如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5)非貨幣性交易損失。6)罰款支出。7)債務重組損失。8)捐贈支出。9)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提取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和提取在建工程減值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