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以后家來上班了,戶口和檔案都轉來了,簽了合同。犯了一次錯誤,扣了一個月的工資的20%,又被罰了八千元,這種做法對嗎?如果直接就走將會有怎樣的后果?
熱心網友
首先需要搞清楚所犯錯誤的性質,以及造成損失的程度。通常情況下,勞動合同或企業規章制度中,會有對違規違紀造成損失的處罰方式的約定或規定,但按照規定經濟賠償的扣發額度不應超過月工資的20%。因此在扣發20%工資的同時,又加罰8000元是違反法律的。在這種情況下,你如果直接走人,可能就要面臨企業追究你違約(尚未履行完勞動合同),以及造成經濟損失的雙重指控,那時,你將背上更加沉重的經濟包袱。請慎行。
熱心網友
直接走,可能違反原先合同的約定,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建議協商解決比較好。 如果確實給公司造成損失,那是應該賠償的。
熱心網友
直接走的話,就是你違反合同約定,要負責任的!建議你多學學法律!這社會,不學法,不至于寸步難行,但想走遍天下是絕對不可能啊!
熱心網友
給你推薦個好網站吧,很快,很權威,你不妨去試試.網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