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經常看見媒體有這樣的報道,一些在城市打工的農民工遇到被拖欠薪水一事,經常是反復找當事人企業主、老板,或者找相關部門,當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時,有的投訴無門,有的矛盾激化釀成惡性刑事案件。解決民工欠薪似乎是難題,但是只要認真推敲就會發現,其實這是一個非常容易解決的問題。有一個很好的建議是:這些被欠薪民工應當將有關情況直接向當地政府反映,所在地政府應當熱情地直接幫助這些欠薪民工。辦法是:對證據確鑿的欠薪,政府應當先期墊付,然后再由政府向當事人、當事企業加倍追討,并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這樣做的理由是:政府管轄地的企業發生了此類問題,所在地政府應負有不可推脫的監管責任;人民的政府既要為本地人服務,也要為外地人服務,應將兩者同等看待。政府沒有理由歧視外地人。這樣做的好處是:只要認真實施該辦法,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有效遏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歪風;政府也可以據此及時掌握不誠信企業的情況和底數(如果是包工頭的問題應算在所在建筑企業的帳上),將其記錄在案,以便于日后加強管理。您認為以上觀點正確可行嗎?

熱心網友

我認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不是一個地方而相當普遍的一種現象,黨和政府對此相當重視,國家勞動保障部和各地勞動保障部門也想了不少辦法,為什么年年清欠年年欠,其原因到底是什么?一是有不法企私業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二是政府工程建設,發包給企業,政府拖欠企業的工程款,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對第一種情況,只要政府力度到位,解決問題不難;對第二種情況,解決就相當復雜。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越多,拖欠農民工工資就越多,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從地方各級政府開始,如果各級地方政府不重視這個問題,是解決不了的。那只能說,農民兄弟,你們辛苦了,政府是人民的,人民是主人,你是人民一分子,你就做點貢獻吧......。

熱心網友

我認為政府做的是要健全法律,為工人提供相關的法律援助

熱心網友

我認為不妥~~首先,政府的錢也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怎樣花都有嚴格的預算和計劃,如果今天為民工墊工資,就難免明天又要為哪個弱勢階層墊這墊那;而且類似的這些問題非常的普遍和廣泛,即使是政府出資也難以填補得過來其次,即使是直接拖欠政府錢,很多時候也難以追討回來。比如說納稅,很多企業證據確鑿,明擺的拖欠了稅款,但政府也很難將這些稅款全部追討回來(我一同學就是在稅務局工作,他們每天都要派人去各企業討稅,基本上都是找不到負責人),更何況是為民工墊付的工資了~~追不回來誰負責?政府官員沒人愿意冒這個既費力又沒有什么收益的險~~~再者,事后彌補不如事前監督。事前政府都不能做到嚴格管理監督,事后還能指望他花錢做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