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次借錢給鄰居共有20000多元,也只寫了9000元借條,可他家現在搬走了,找不到人了,我就是到法院告他,這傳票都不知往哪送,怎么辦呀,請各位幫忙支支招
熱心網友
民事糾紛訴訟,沒有特別約定的,受理法院原則上以原告就被告。假如你無法確定被告的真實住所,就無法提起訴訟,即使人民法院勉強受理,也會因沒有被告的詳細情況而無法送達訴狀。因此,你的當務之急,是要先找到被告的下落,再行起訴。既然原先是鄰居,建議你不妨到當地派出所查一下在其搬走時,戶口做過轉移,然后依據線索找到欠款人,再向他或人民法院主張債權。
熱心網友
省點錢養老吧你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借的是20000那你也只能要9000為了9000你打官司得花精力和時間對于執行難的案子說不定還賠錢呢你算算吧
熱心網友
難!
熱心網友
法院會缺席判決,公告送達的。執行還是有難度的,找不到人找到財產也行。建議你還是走一走司法程序吧!否則即使以后找到他,但過了訴訟時效,你就沒什么辦法了
熱心網友
在找不到人的情況下,法院也沒有辦法的;你只能在訴訟時效不過的情況下,請求公告送達,法院判決了,以后再說;什么時候找到了,就什么時候執行.就目前的執行手段,對于找不見人的 問題,是無法解決的.如果全國電腦聯網,一人存款,無論在哪個銀行,始終是一個司法機關能夠查到的帳號,就可以了,建立起一定的信用體系.
熱心網友
這種事情很多啊,我媽也是這樣,現在整天苦惱我也很郁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