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烏龜先跑50米,而后人在起跑(同一方向), 結果是人永遠追不上烏龜.請問這是什么道理?

熱心網友

就是極限問題,不過這種悖論的根源在于一個假設的錯誤,這個悖論的一個基本前提是時間和空間都是無限可分的,但是現在物理學已經證明時間和空間都是顆粒狀的,不是無限可分的,所以人是可以追上烏龜的。

熱心網友

比賽的距離只有50米.

熱心網友

當人跑50米時,烏龜已再跑出一段距離,設為x1,當人從50米處再跑x1米時,烏龜已再跑出距離x2,……實際這是個極限問題,就是x1+x2+x3+x4+x5+……不回等于無窮大,而會等于一個常數。如果以我們這種等距離時間算的話,當時間超過這個極限時,人就追上烏龜。如果以x1,x2,x3……作為計算時間,則人無法追上烏龜。

熱心網友

你聽誰說的???大概那人是瘸子!!

熱心網友

沒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