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教師我有寒暑假,請朋友告訴我教師的探親假是怎樣計算的。國家規定往返的路費是怎么報銷的?

熱心網友

一、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   1、探望配偶的 每年給假一次,一次三十天,車船費報銷。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給假一次,一次二十天,如兩年全休可給四十五天 ,車船費報銷。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給假一次,一次二十天,車船費在本人標準工資30%以內的自理,超過部分報銷。   二、配偶是軍官的休探親假的規定:   1、軍官本身已休過探親假,有特殊情況需要探親,可給一次探親假,車船費自理。   2、軍官本人當年不能休探親假,可給一次探親假,車船費報銷。   3、工人、職員已享受探親假,軍官又休探親假,工人、職員已報銷的車船費原則上退回   注:   1、上述假期指與親人團聚時間,另根據實際需要給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 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3、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   4、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退休、退職人員不享受探親待遇。受刑事處分和被勞動教養及被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人,在服刑期間和被勞教與緩期執行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待遇。([81]勞總險字67號)   5、探親假期和路程期內工資照發。   6、探親假工資及探親路費計算基數: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為本人職務、級別、基礎與工齡工資;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獎金;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獎金;事業單位職工,為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計算的津貼(其中,體育運動員,為本人體育基礎津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