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律中親權的特征?
熱心網友
現代法律中的親權具有以下特征:1,親權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律規定而當然發生的.親權只存在于父母與其未成年子女之間,以特定的人身關系為前提.子女已成年或被擬制成年者,則非親權之所及.2,親權是以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為目的,以對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照護和財產照護為內容,因而親權的行使以監護子女必要的范圍且符合子女的利益為限.3,親權具有權利義務雙重性.4,親權作為民事權利,是一種利他的民事權利.5,親權具有絕對權,支配權和專屬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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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征說:(一)親權是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權利義務,因此,親權人,即行使親權的權利義務主體,應為父母。(二)親權的對象為未成年人。在以往的法制上,不僅未成年人應服從親權,成年人也應服從親權。三特征(1)說:(1)親權是基于父母的身分而取得的一種身分權;(2)親權具有專屬性;(3)親權是為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設置的權利。三特征(2)說:(1)親權是基于父母身份而取得的一種身份權。(2)親權權利義務具有統一性。對子女進行監督,管理不僅僅是父母的一項權利,同時也是父母一項不可推卸的義務。(3)親權具有專屬性。親權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所具有的權利,具有嚴格的人身性五特征說(通說):(1)親權是基于父母身份而取得的一種身份權(2)親權權利義務具有統一性(3)親權具有專屬性(4)親權是為了保護未成年子女利益而設定的權利(5)親權具有絕對性和支配性六特征說:(1)基于父母身份對未成年子女所產生的權利,不適用成年子女。(2)權利義務雙重性。(3)是一種身份權,基于身份依照法律規定而發生。(4)是一種絕對權。(5)是一種支配權,人身財產支配,但以價格平等為前提。(6)是專屬權。不得讓與,繼承或拋棄。在我國目前五特征說為通說(見《民法》魏振瀛主編,P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