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和女兒的事.媽和女兒都因為同一個男人受了害.因為這個男人不成器,愛偷.品行極劣.媽沒了丈夫.女兒沒了爹.后來這男人是被別人打死的.媽重婚了.女兒在花季跟了姐夫.女兒沒在媽身邊是因為,法院判給了男方.因為這樣,媽才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因為后來,這男人又婚娶的老婆也跟他離婚了,還在村里躲了他很久才敢回來過正常生活的.媽的第二次婚姻也是苦難的.男人得了精神病.娘家所有的大小事都是她管.雖說是還有三個.可上邊的姐從小就在外地.下邊是個兒子.再下是個小妹,從小不愛管事.娘家只靠她.媽的生活是水火中.女兒有來找過媽.全是埋怨.恨.找她只為要錢.要安排.后來媽給她找工作,找對象,都沒成功.是女兒做的不好.她對媽說,你倒好,你倒開始享受女婿的好呀.她不讓男方給錢,給了她也想法要回來.她更是連東西壞了也不給媽.這其間,她流產,是媽和繼父伺候的.總得說,媽的好話她一句沒聽.等到有了壞的結果就去找媽解決.后來她獨立了.一個人.媽也經常幫她.倒后來,媽給她錢,給她生活上的所有.媽的生活也好些了.她已三十多歲了.今年,女兒打了媽.她說,找她就為了一件事,報仇.她要媽過不好,讓媽沒丈夫,讓媽的第二個女兒也沒媽女兒把媽的家門打破了.說,見媽一次就打一次.要媽殘廢.每月給三百元,她說是站得給呀還是跪著給呀.女兒現在沒工作.吃喝嫖賭.媽逃了.可事情沒有結果.媽該怎么辦呢.媽和女兒該怎么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