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有些不好說的問題,我是在看書的時候看到這么說的:我國公民的人身權包括的內容,其中有一條是這么寫的:婚姻 家庭 老人 小孩子 婦女 殘疾人愛法律的保護。但是就現在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其中很多的因素是越來越說不清的,第三者入侵。但是如果,就我來說,如果我的老公在外面有了第三者,一時的興起,我能忍受,但是如果他們像現在中央臺熱播的《京華煙云》中的曹麗華和曾亞那樣 折也不是,不折也不是,就算因家庭觀念的需要,非得這么的維護著他跟木蘭的婚姻。這無論對哪一方來說都是痛苦的。所以現在的婚姻,我也說不清楚,但給我的感覺就是法律能從客觀上維護婚姻,但主觀上的婚姻誰來維護。
熱心網友
法律維護客觀的,主觀上的就靠我們自己了,當婚姻不能給自己真實的感覺時,還要這虛幻的名分有什么用呢,所以,木蘭硬撐著是因為她所處的是當時那樣一個社會背景,如今這樣委屈求全的人只怕不多了,時代背景也影響著客觀和主觀,
熱心網友
主觀上的婚姻當然是你們夫妻兩自己維護了。
熱心網友
不能,任何東西都是虛的,只要你們的感情破裂,注定要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