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三峽移民搬遷到新城鎮(zhèn),當地政府承諾為其居住地修基礎設施,但事隔一年多未動工,極大影響移民生產生活,且?guī)斫洕鷵p失。作為移民舍小家衛(wèi)大家的精神值得提倡。但時也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宜,請問如何提出行訟及民訟呢

熱心網友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你應先向當地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如果,你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內,再向當地法院以當地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并且申請國家賠償。并不需要提起民事訴訟。

熱心網友

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提起國賠償,不需要提出什么附帶民事訴訟。

熱心網友

走民事訴訟就可以,可以追究當地政府違約的民事責任。移民時應當與當地政府簽署安置補償協議,不知政府承諾修基礎設施是否在合同中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