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20年沒有見過他生父的意思是他倆口子在孩子2歲零8個月的時候就離婚了.孩子被母親代走,并且變更了姓和名.現在孩子22歲了在這20年里兩家從來沒有來往過,孩子也沒有再見過父親.也許現在的孩子跟本不知道他的父親誰.在這種情況下遺產該怎樣分.

熱心網友

孩子仍然是合法的繼承人,有權分割生父財產的。

熱心網友

  不管是否離婚,不影響他的繼承權。

熱心網友

即使父母離婚后,孩子與父母的血緣關系仍然不會改變,因此,即使孩子在兩歲多時因父母離婚而始終跟隨母親生活,并未接觸父親、甚至不知道父親是誰,但父親去世后(無論有否再婚),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孩子仍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按法定繼承程序繼承父親的遺產。

熱心網友

孩子是合法繼承人,但因多年未連系,且不知去向。所以處理遺產時由其它繼承人按法定繼承。但如孩子這時回來提出繼承要求,其它繼承人不能剝奪他的繼承權。

熱心網友

孩子是合法的繼承人,不能因為其長期未和父親生活剝奪他的繼承權,如果在父親生前有人對其有贍養的行為大話,則這位盡贍養行為大人可以相應的取得一定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