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我母親看見有一臺野雞車進入我們村后山的泥場,就趕了過去,當時我們村的幾個婦女也在那里,我母親 來到,正開始工作的時候,泥土就掉了下來,壓住了我母親,我趕到現場我問司機情況時他說跟他沒責任,因為他是來買泥的而不是請我母親來上的,是我母親自己來的,但是那個山是生產隊的,給工業園征了,我們村的村民都是看見有車來時就幫他上泥,不用司機叫,上一泥給一次錢那司機想走的時候讓我給攔住了,他就把我村的村委書記喊來,聽說書記跟那司機有點關系,因為他總是幫著那司機,我見此很氣憤,我問他是不是我村的干部,他后來把我村的兩個生產隊隊長也叫來,我問其中一個隊長“這事點解決?”他說“這個呢,是你們私底下解決,我們只是來看看罷了。”另一個說的話更是令人氣憤:“我們來看一下已經很好了。”試問這是一個村干部講的話嗎???我真的為我村有這樣的村干部感到難過,后來我母親送到竹料醫院,我父親打電話過來說要交2千元的押金,我回家向親戚借的時候村支書竟然跟那個司機去吃飯了!送當地竹料醫院,方知傷情嚴重,腿骨和肋骨兩處骨折,腰椎兩節骨折離位,盤骨兩邊銼傷裂位,腔骨裂傷,造成七度骨折裂傷,當時竹料醫院建議轉院,過了一夜,三十日早上送廣州市中醫院共花了7萬多元。但還是癱瘓了。 1:地,工業園征用了50年 。 2:我母親和司機有勞動合同關示嗎?3: 工業園有責任嗎,他工地沒有任何警示 。 4: 司機.生產隊.村書記他們有沒有責任?如果有贏的機會有幾成?
熱心網友
可以追究工業園的法律責任,依據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進行賠償
熱心網友
恩~``
熱心網友
我認為工業園當然有責任、還有司機及生產隊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