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個小縣城,政府有一條城市交通路線。然后甲。買了此路線,作客運。可是第2年,政府又降路線。賣給了乙。等。現在。我們所買的交通路線。已經無法讓現在的20個車盈利,就如雞肋,餓不死,也養不活。現在。政府又加了很多車。我們以前的 車。聯合起來打算。讓政府對此事,來個交代,不能無限制的加車把?我是陜西,洛南的人。有知道相關法律的,請全部告訴我,好嗎?謝謝

熱心網友

具體情況應當由你與政府所簽訂的合同而定,如果你們簽的是專屬合同,就是政府只允許你一家汽車可以在這條交通線路上搞運輸,那么現在政府就屬于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當初沒有此約定,政府也應該在合理的范圍內加車,保證運輸的合理有序,具體要參考地方的管理運輸的行政法規。

熱心網友

你們合同是怎么簽的?對于線路的營運車輛有沒有限制?如果有,你可以考慮去打民事官司,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定,最好作罷。畢竟老百姓斗不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