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老人在農村信用社存款多年,存單交其近親屬包管,以作將來之需。鑒于老人目前已經亡故。請問:其他人(近親屬)在沒有死者的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應該如何取款? 問題補充:沒有任何關于遺產處理的協議或遺囑,也沒有老人的身份證件,又該如何?難道就成了死帳了嗎?

熱心網友

提供再現兩處信息供參考 如何辦理繼承和過戶?  存款人死亡之后,其繼承人若要取得其存款的繼承權,必須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節書或繼承權證明書辦理過戶或支取手續。具體辦理過戶時比照掛失辦理。支取現金則與一般存款的取款手續相同。 銀行人士介紹,通常情況下,如果儲戶本人過世,其親屬要想領回這筆錢,可分三種情況提取存款:  1.金額在5萬元以下,儲戶留有存折和密碼,只要憑客戶本人身份證和代理人身份證,到期后就可以直接支取?! ?.金額在5萬元以下,儲戶留有存折,但親屬不知道密碼,或者知道存款所在銀行,但沒有存單或者密碼,此時則需要繼承人的公證機關公正證明和公安機關死亡證明。同時所有繼承人憑公證書全部到銀行先辦理掛失手續,然后才可支取。  3.金額在5萬元以上,儲戶留有存折和密碼,還需要繼承人的公證機關公正證明和公安機關死亡證明,同時也需所有繼承人憑公證書全部到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你說的這種,告訴你三點: 1。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如果未在醫院死亡,則要去公安機關辦一個證明。 2。沒有遺囑,就轉為法定繼承,按法定順序繼承。要請公證處證明各個繼承人的繼承資格(即與死者的關系)。 3。如果有多個繼承人,還要就如何分配這筆存款達成協議,并將協議公證后交給銀行。

熱心網友

持其死亡證明,及親屬的身份證,應該可以辦取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