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矢口否認有第三者,但第三者堅持承認。我估計他們有問題,但我有什么權利取證?我非公安機關,非法庭辦案人員。如果我在他身邊呆著,誰會在未達到目的前輕易漏餡?如果他真的是為了轉業到深圳才跟我結婚,就更困難了。請問我該如何做?謝謝!

熱心網友

其實離婚是很簡單的,當你決定要離婚時,或者當你確信自己不愛他或者他確已變心不愛你了,你就放心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吧。 一般來說當你沒什么證據提出提婚時,你就簡單的寫你與他性格不合,導致什么的什么問題來,讓你過起十分不幸福,倍添痛苦,將他在家里對你對朋友的態度行為簡單的寫一下即可,原則上來說第一次法院是不會判決你離婚的。 當第一次判決不離時,你可以搬出家門,不再與他住在一起,造成分居的實事,當然你搬離家住最好有租賃合同,或者第三者的證明你已經與他分居了。按有關規定,你第一次起訴判決半后后你又可以再次起訴,說你們關系已經破裂,夫妻關系明存實亡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當然這一切前提是你不用擔心家產什么的如何分配,而且這種情況下,只要你沒有什么造成家庭破裂的事實,這樣家財什么的法院會公平判決的。 當然這種方法對于你想多分財產,或者急需要早點解決來講時間有些久,而且法院不會因你而故意多判決財產給你。

熱心網友

估計是哪個第三者著急,等待他和你離婚,但是他呢沒有想好,也許他還念著你的好,或者說他舍不得這個家庭。都有可能,他不承認有第三者,那就說明至少現在他還不愿意離婚,或者他擔心在法庭上因為這個過錯在判決上對他不利。如果你能獲得(偷偷地)第三者承認的口述錄音或者其他形式的書面證據,那就足夠了。你在這里描述太簡單,建議你找個律師咨詢一下,能夠得到更詳細的答復。順便說一句,很多律師都免費咨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