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詳細的說明一下,我老公辦的是工作簽證,很順利,我們已經結婚,(八月份)老公剛走了十來天,我想知道我什么時候可以辦理陪伴去英國?我以前有英國的留學拒簽史,但那是快兩年前的事了,而且是因為資金來源沒有講清楚,跟我這次陪伴應該不會有什么關系吧?還有,我已準備好了13萬的資金證明,因為丈夫剛去,沒有能力支付我去英國的所有生活費,這樣也是允許的吧??還有一個問題,因為老公出國后,我去了他原來的單位繼續他的職位(因為我們都是從事相同的職位),這樣的話,戶口本上的服務處所就是同一個了,這樣有影響嗎???很著急!!請哪位知情人士多多幫忙,小女子,在這感激不盡!!!非常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