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做二手房的,有客戶買了房子,合同已簽,為避開稅收時間差,首付一半,現買房戶因房屋地面裂縫,要求退房,這樣買房方是否違約。
熱心網友
那要看你們有沒有簽定居間買賣合同或者是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我們的合同上就有一條:購買方已被邀看過該房屋,并認可該房屋的現狀......如果有的話那買方在你說的這種情況下就是違約了.但如果沒有的話,也可以把他說成是違約,但不是很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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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們有沒有簽定居間買賣合同或者是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我們的合同上就有一條:購買方已被邀看過該房屋,并認可該房屋的現狀......如果有的話那買方在你說的這種情況下就是違約了.但如果沒有的話,也可以把他說成是違約,但不是很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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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取決于合同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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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簽了和約再退房要看合同上有無規定,若無明確的規定,退房違約。因為而收房是沒有保修期的。
熱心網友
本身為了避稅而拖延過戶就屬于違規,很難界定是不是違約,具體的還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而且“地面裂縫”裂到什么程度都會牽扯是不是違約的問題。只能是和業主、買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