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就是都配的什么槍?

熱心網友

大家回答的都是理論上的知識,和實際情況完全是兩回事。理論上講警察只有在執行公務時才能配槍,但法律也明確規定警察在休息時遇到突發案件必須履行公務。怎么辦?先回單位領槍再回現場“執行公務”?再則,領槍手續一般都很麻煩,即使是工作期間,遇到案件再領槍也是來不及的。第三,警察配槍既為抓捕罪犯,也為自衛,難道罪犯只在警察配槍執行公務時對其打擊報復?所以大多數國家都是讓警察隨時配槍,美國更是讓警察終身配槍(即使退休也不例外,當然在私人可以買槍的美國這更多的是一種榮譽)。在我們國家,由于種種顧慮,對警察配槍、用槍一直是“因噎廢食”,至今也沒找到一個好的兩權其美的辦法,完全由各部門自己操作,不出事大家都好,出了事就一棍子打死,也許這就是中國特色吧。但它帶來的弊端現在已經開始大量出現,大家可以看到警察亂開槍打死人的報道已經很少見到了,但警察被罪犯追打得滿街跑的事卻經常見諸報端,這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

熱心網友

為什么有國際長途電話錄音打給我,說中國社會不穩定!能是哪幫人打的呢?謝了?。。?!

熱心網友

事實上,縣長以上的官都是有槍的.而在一線出勤的一般民警,都是沒有槍的.當他們遇到武犯時,就只有犧牲自己,用肉體去擋罪犯的刀槍而成為國家的英烈!

熱心網友

我覺得真正的警察就應該配槍,為什么呢?現在大街上搶劫的那么多,要是多幾個警察配槍,最少也能嚇住那些犯罪分子吧。

熱心網友

只在邢警平時配槍,其他民警只有在執行抓捕逃犯及其他必要情況時才可領取槍支。

熱心網友

有些姓的,頭腦里只有特權而沒有法的警察是不收什么約束的,可以帶槍械回家,顯示威嚴、霸氣。

熱心網友

有了槍反而不安全

熱心網友

警察大部分是不配槍的,有以下原因,一是為避免槍支出事,嚴格控制,如果警察在工作中因沒有武器負傷或者是犧牲,可以大張旗鼓的宣傳,成為某些領導的政治資本,如果因槍支出事,則會上掛下聯,影響仕途。槍支配備是不按級別的,有些領導除非心里有事,否則不會帶槍,因為執行抓捕、巡邏、辦案的都是基層民警。領導是不會有危險的。二是如果帶槍的話,嚴格的按五條禁令的話,都會被開除的,把飯碗就砸了。所以很多的民警不會要槍。

熱心網友

大家回答的都是理論上的知識,和實際情況完全是兩回事。領導寧要烏紗帽,也不要100名警察的生命。按規定滿一年警齡的警察都配備槍支(受處分的除外)。你不覺得每年警察的死亡人數在上增嗎?同志/不要太天真。沒有人會關心警察,你又何必呢。

熱心網友

好象經警都不配槍.

熱心網友

配槍范圍:武裝警察部隊(消防、黃金、邊防等部隊)警察、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監獄、勞動教養)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擔負案件偵查任務的檢察人員,海關的緝私人員,在依法履行職責時確有必要使用槍支,并可以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國家重要的軍工、金融、倉儲、科研等單位的專職守護、押運人員在執行守護、押運任務時確有必要使用槍支的,并可以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 配槍程序:依法可以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經所在地市或縣(市、區)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會同政工人事、裝備財務部門組織理論考試、實彈射擊考核,成績合格者,由本人填寫《配槍人員申請持槍證件審批登記表》后報公安機關有關部門審查、審核、審批。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配槍資格由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審查、市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審核、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批;其他系統人員配槍資格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查、市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審核、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審批。市級公安機關政工或治安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各市公安局治安部門負責將申請核發持槍證人員的有關信息錄入持槍證制作系統,集中報省公安廳政治部或治安總隊審批后,由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核發證件。。

熱心網友

一般警察肯定是與警種有關,但級別高了好像不分警種了。

熱心網友

只要是屬于公安機關的民警(包含交通警察)一般都有配槍,按照公安部的管理規定,出勤領槍,任務完交回。而在國道上值勤的警察,特別是交通警察,是要嚴格佩帶槍支上崗的。如無佩帶槍支上崗,是要受到記分處罰的。

熱心網友

你就是再大的官在平時能佩槍支嗎?

熱心網友

主要不是按級別,而是按工種,武警肯定是要配備槍械的,交警就沒必要。

熱心網友

依法可以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經所在地市或縣(市、區)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會同政工人事、裝備財務部門組織理論考試、實彈射擊考核,成績合格者,由本人填寫《配槍人員申請持槍證件審批登記表》后報公安機關有關部門審查、審核、審批。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配槍資格由縣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審查、市級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審核、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批;其他系統人員配槍資格由縣級公安機關審查、市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審核、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審批。市級公安機關政工或治安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各市公安局治安部門負責將申請核發持槍證人員的有關信息錄入持槍證制作系統,集中報省公安廳政治部或治安總隊審批后,由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核發證件。配槍資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機關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擔負案件偵查任務的檢察人員,海關的緝私人員,在依法履行職責時確有必要使用槍支,并可以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國家重要的軍工、金融、倉儲、科研等單位的專職守護、押運人員在執行守護、押運任務時確有必要使用槍支的,并可以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

熱心網友

不按級別,按警種。即使是刑警,也要按規定程序申請和領用槍支。平時是不配槍的。